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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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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公務員不能洩密是常識
屏東縣衛生局的公文洩密案引起中央、地方互槓,屏東縣府喊食藥署「設計」,食藥署代
理署長姜郁美今天上午除再度澄清信件發送時間點,也反批「公務員的業務與業者有利害
關係時,不管何種文件都應保密,這是常識。」針對蔡青蓉涉及洩密罪,她表示同情,但
仍強調是「重大疏失」,未來會檢討稽查作業守則。
姜郁美出身基層,過去在北市府有多年稽查經驗,她表示,郵件加密只代表第三人無法看
見內容,關鍵是承辦人員不能將資訊洩漏給廠商。根據「稽查作業守則」的SOP,稽查員
對於交辦業務有保密義務,絕不能洩漏給有利害關係的廠商。
她表示,重大檢舉、司法案件會第一時間通知稽查員查廠,公務人員對於內容的重要性、
正確性與機密性要有專業判斷。
對於蔡青蓉解釋查廠當日為國慶日,怕無人留守才會事先通知。姜郁美說,頂多只能通知
業者要有主管留守,「怎麼可以把自己手上資料統統給別人?」
姜郁美說,經此事件她依然肯定基層的辛苦,希望蔡青蓉堅強面對司法調查。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102002263-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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