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yumi (常出現型男幻覺的宅男)》之銘言:
: 小魯發現到美國電影裡面如果提到那種青少年打工的方式
: 有一種還蠻常看到 尤其是女孩子 那就是去當保母
: 好像經常就是鄰居的夫妻有事出去 就去幫忙帶小孩順便看家
: (然後也有不少神奇的都市傳說或恐怖片靈感就來自這邊)
: 感覺在台灣幫人家帶個小孩都不太好意思收錢 美國卻可以當作打工
: 有沒有美國那種當保母打工的八卦?那種有需要什麼執照之類的嗎?
劉墉曾經在書裡提過
美國有些州規定13歲以上才能單獨在家
所謂顧小孩不是真的叫妳像保母一樣去顧那種剛出生的小嬰兒
通常都是那種5、6、7、8歲
帶出去嫌麻煩、又不能放在家
所以他們會請13歲以上的青少年幫忙看家
因此嚴格來說也不是「顧小孩」
只是請一個可以「合法」單獨看家的人到家裡「坐」一下
所以要說它打工是可以....但也不是勞基法定義的工作
頂多就是請鄰居小孩來幫忙,然後給幾塊錢美金當零用錢而已
這也可以瞭解為什麼在美國,小學生被學校「停學」是很嚴重的處分
因為這代表父母要有一個人留在家裡顧小孩
只有這種讓父母也會痛的處分才能督促父母負起教養責任
反觀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