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isis7287 (寧靜致遠)》之銘言:
: 想太簡單了
: 要這樣做可以
: 那現有學校教師就是單純的一個職業跟外面補習班老師沒兩樣
: 只是工作地點不一樣
這樣要修教師法,而且要把教師的定義弄清楚究竟是公務員、教師特殊身分
還有,是否是勞工?
接著才能弄清楚究竟,教師基本工時是多少? 幾點上班、幾點下班?
而且,勞工在下班後如果老闆或上級傳line等訊息談關於工作相關事務是不行的
那麼教師在下班之後是否不用接家長電話? (目前有下公文說不得拒接)
: 寒暑假三個月不領薪水可以
那麼這個正式職缺不就等於放無薪假?
那這部分"雇主"是否違法?
但目前連雇主是誰都有問題? 教育部、教育局還是各校校長?
: 但相對來說教育部就要開放教師「可以兼職」
要請神人來掛為何教師法立法當年有不得兼職這個條文。
: 不然老師家裡還是要用錢,錢哪來?
: 兼職自然不可能只開放三個月,基本上也不太會有這種兼職
: 一開放一定包括平常的日子也可以
: 這樣有一個現實的問題
: 現在教師基本上八節上完後有事還會義務留校
其實是七節,第八節無強制性。
: 有兼職了,在這種情況下誰跟你留校?
: 更不用說其他假日辦活動之類的
: 其他類似的延伸問題還有早上交通導護等等
交通導護這件事目前是模糊地帶,
更何況非義警交身分為何能拿旗子攔車?
導護老師、導護學生、愛心媽媽只能站在路旁邊。
: 要明算帳可以啊,真的算下去老師不一定會吃虧
: 民眾會接受嗎?
: 教師最近幾年動不動就被汙名化拿這些來說事,也是有人不想領三個月的薪水喔
: 但是教育部才不敢咧......這才是真相
其實把事情弄清楚也好,有太多模糊地帶只會讓人無所適從
一個條文各自解讀也蠻奇怪的
反正過去教師福利該爽的、能拿的現在都開始改沒有了
還有鄉民迷戀20年前的18%、退休七萬比在職還拿的多、免繳稅等等
現今進入教育界的都沒有了
一次把所有東西弄清楚也是比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