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朋友以「敏感時期遷戶籍」遭到偵訊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4-11-04 17:21:23
※ 引述《Nanoha ()》之銘言:
: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8129&ctNode=14394&mp=001
: 找一下 法務部官網就有說明了 如果有居住事實應該就沒事
: 幽靈人口是犯罪行為,請不要受騙害自己坐牢。 什麼是幽靈人口?
: 只要符合下列四項要件就是幽靈人口:
: 1、為投票而遷移戶籍。
: 2、在投票日前四個月遷入,並列入選舉人名冊。
: 3、沒有居住的事實。
: 4、使候選人得票數、投票數、選舉人數、投票率發生不正確的結果。
: 依照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第6125號判決:該案依觸犯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正確
: 罪,將林○萬等52人各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2個月,均褫奪公權3年至1年不等刑罰。
一堆年輕人以為這是國民黨的惡法

這是當年黨外到民進黨時代 努力之下才有的成果
國民黨當初不得不開放選舉時
從怎麼選都贏 到常常選不贏
賄選有時候又太傷感情(錢)
才發明這招幽靈人口
後來經過很多次的爭議事件 才將這件事情寫入法條規範
這次從一開始號招年輕人遷戶口開始 我就提出了
小心被當作幽靈人口
不要因為國民黨以前幹過這種鳥事
我們現在跟著幹就沒問題
但只要你提出居住事實
例如水電收費單 電話帳單 或者 因工作求學需要 那就沒問題
幹 以前抓到最多的就是上百人在一個戶口
這種就是為了操控中小型選舉用
特別是輸贏在一兩千票以下的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4-11-04 17:23:00
那戶籍跟居住不同地的怎麼辦?
作者: LoveMoon (我不是魔獸三國作者.....)   2014-11-04 17:23:00
的確是這樣
作者: Aenyie (鍵盤小妹)   2014-11-04 17:26:00
你顏色錯了 樓下幫噓
作者: l98 (尋找屬於我的星星)   2014-11-04 17:26:00
這個比較有可能影響到里長選舉票數!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4-11-04 17:26:00
遷戶籍到你的居住地啊,就算是租屋也可以遷
作者: YCL13 (靜默)   2014-11-04 17:27:00
年輕人根不不懂之前的事,你講了他們聽不懂啦!本
作者: ANCEE (安西)   2014-11-04 17:29:00
推你 我也覺得是這樣 以前幽靈人口超嚴重
作者: sinnerck1 (Demonbane)   2014-11-04 17:29:00
這倒是有可能
作者: drtgvc (反授惠)   2014-11-04 17:33:00
kmt以前的幽靈人口是有雙/多重戶口 + 虛擬人口才不是什麼單純遷戶籍哩要是kmt耍這老招,這條法律根本沒屁用
作者: doggy1985 (火鍋人)   2014-11-04 17:35:00
那是後來進化版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4-11-04 17:56:00
重點是簽戶籍這行為 戶籍長期沒變動不會有人查
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   2014-11-04 19:34:00
這篇正確 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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