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朋友以「敏感時期遷戶籍」遭到偵訊

作者: jungle01   2014-11-04 18:03:02
※ 引述《ppibrother (生命是美麗的)》之銘言:
: 真實發生在在朋友的大學同學身上的事。
: 她收到法院傳票,理由竟然是:「為何在敏感時期遷戶籍?」
: 警員還強調,「不是針對妳個人,這是全國性的調查。」
想問原po以下問題
1.公文一定要有機關關印,官印在哪?
2.依刑事訴訟法第71條第2項第2款應記載案由,案由怎空白只有字號
3.以刑事訴訟法第71條第4項傳票偵查中要有檢察官簽名,怎不把下方的簽名欄拍出
4.傳票是檢察官要問話,怎會是警察問話
5.傳票通常是在地檢署問話,怎會是到警局
6.依刑事訴訟法第71條之1,警察詢問應該是發通知書,怎會是傳票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4-11-04 18:04:00
有人要哭哭了嗎
作者: shukevin (被毀容的武大郎)   2014-11-04 18:05:00
已經確定造謠了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1-04 18:06:00
專業的來了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11-04 18:07:00
1.官印被遮住了吧 下面還看得到紅紅的一條2.案由現在很多都沒寫得
作者: yakultsundae (你知道 你要的是什麼嗎)   2014-11-04 18:08:00
印信在下面 是縮小版的
作者: noneed2argue (ha)   2014-11-04 18:09:00
4 5 6那是法條 實務可以有實務的作法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4-11-04 18:15:00
務實=懶
作者: elflily (幸福使用守則)   2014-11-04 19:25:00
如果是警檢發的假公文呢?像是拿假的搜索令去搜別人家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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