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not77 (豪豬)》之銘言:
: 今天做了一個夢
: 夢到有人用很特殊的方法在買票
: 送悠遊卡,裡面已儲值不等金額~
: 不記名,看是要買東西買掉或是拿去捷運退錢。
: 這招很賤...抓不到@@
: 還不用準備大疊現金~
: 在這個夢中,悠遊卡倫為買票洗錢工具....頗無言!!
: 希望夢不是真的..
(二)查獲得票數逾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二條第四項第二款之立
法院立法委員或直轄市市長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
金新臺幣一千萬元。
台灣錢淹腳目果然是真的,1000萬不賺先上來發文。
另外悠遊卡只能存到一萬元,真是有夠大疊的。
附帶小常識:遊遊卡退費處是有監視器的,有人撿卡去退最後被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