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假水電工掏手電筒 騙女上頂樓「磨蹭」
3.完整新聞內文:
擔任中華電信技工的蔡姓男子,今年4月間下班路過士林區中山北路和福國路口,見一名
正要回家的17歲少女頗有姿色,竟向少女佯稱檢修水電,騙少女帶他到住處頂樓去,上樓
後,蔡男從後方勒住少女脖子,再用膠帶封住少女嘴巴,又用下體磨蹭,少女被嚇得痛哭
失聲,蔡男才落荒而逃,士林地院今依強制猥褻罪,判蔡男10月徒刑。
判決指出,年約20多歲的蔡男當時身穿技工服裝,還拿出隨身手電筒照明,看似煞有其事
,騙少女帶他上頂樓後,趁機熊抱勒住少女脖子,少女隨即反抗大叫,但被蔡男貼上膠帶
封住嘴巴,少女趁隙撕掉膠帶大哭求救,蔡男才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後循監視器逮到蔡男
。
蔡男坦承犯案,供稱見少女面容姣好、身材窈窕,才臨時起意,騙少女上樓猥褻得逞。
法官審酌,蔡男沒有前科且坦承犯行,認為他態度尚稱良好,依法判他10月徒刑,全案可
上訴。(吳珮如/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1105/500887/
5.備註:
態度尚稱良好判10個月 這什麼恐龍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