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義美徵才資訊 37.5K起跳

作者: Henrique (巨乳才是唯一)   2014-11-05 23:52:35
※ 引述《lio226 (勝文控)》之銘言:
: ※ 引述《yesman1214 (yes)》之銘言:
: 進公司後 沒提前一個月通知辭職
: 不提前告知一個月辭職 依合約罰3萬
: 當然~10號才給薪會扣被著 意思是說做白工之外
: 還會再寄給你律師函之類的
: 不給他罰金3萬 總部會告你
: 讓你南北兩地跑 即使你贏了 人財兩失
: 本魯呀 就拿著這個偷印合約去勞工局
: 一開始先打電話問 結果 電話幫轉接法律專員
: 專員結論是說:這是雇主跟勞工訂下的約 無法可管
: 真他媽的無法接受
: 準備一堆勞工法條 和網路資料
: 隔天直接去勞工局 打算跟公務員人大戰一場
: 他媽的一定要給我一個符合公平正義的說法
傻傻的
下次你就擺爛給他告
反正小額也開不了幾次庭 一次開沒幾分鐘
懶得寫書狀也沒關係
開庭的時候跟法官主張這是顯失公平的定型化契約條款 所以約定無效 請求駁回原告之訴
除非公司真的在你身上投資了什麼東西
或是能夠講出什麼合理的理由
否則這種條款被判無效的所在多有啦
一般勞工法庭的法官還是比較站在勞工那邊
北院還有個法官出名的偏袒勞工
去看看公司法務(才三萬找律師太不划算)被洗臉不是很爽嗎? 
作者: drigo   2014-11-05 23:57:00
哈哈~~ 桃園某家吃到飽餐廳也是, 資遣員工還少給錢, 被告上法院, 該公司老闆還帶一些主管+法務去開庭以為穩勝, 結果還不是當庭被法官洗臉 XDD
作者: lio226 (尼奏開!)   2014-11-06 00:00:00
謝謝分享 畢竟已經發生了 本魯想問 如果在PTT公布合約電子檔 或是公佈該公司 是否會吃上官司呢~?很多公司明明都有問題 但好像都沒人敢公佈 是否會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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