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布柯P顧問團名單 黃越宏告發蔡正元妨害

作者: xki (bio)   2014-11-06 11:35:29
公布柯P顧問團名單 黃越宏告發蔡正元妨害秘密
http://tinyurl.com/kmn5z5t
2014-11-06 11:03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連勝文競選總幹事蔡正元,前晚透過臉
書公布對手柯文哲顧問團名單,不久柯文哲辦公室即發現遭竊聽,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質
疑,蔡正元若非透過竊聽,無法取得如此完整的資料,實屬政治版「李宗瑞事件」,今早
向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指控蔡正元涉嫌妨害秘密,以及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
黃越宏表示,候選人未來人事安排或延攬名單,屬於「候選人之機密」,此外,也涉及受
延攬對象的隱私,無庸置疑應受隱私權保護,無論蔡正元以何種方式取得機密名單,該名
單都受「憲法秘密通訊」及「刑法妨害秘密」罪章的保護。
黃越宏說,蔡正元公布的名單,多達14種組織職稱以及人名,若非透過竊聽、竊錄,顯然
無法取得對手如此完整的資料,因此,可推定蔡正元涉嫌重大。
黃越宏指出,蔡正元所為實屬政治上的「李宗瑞事件」,如同李宗瑞淫亂犯案後,還流出
光碟般,蔡正元無論如何取得對手未曝光的顧問團名單,都已涉及不法,竟還敢大膽公布
,根本視法律如無物。
黃越宏認為,蔡正元在臉書上描述「柯家班顧問團有400多人,正在湊500人,可以號稱500完人…」,此類敘述明顯屬於主觀臆測,且語多貶抑,涉及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行。
作者: andrew771027 (老柏~)   2014-11-06 11:36:00
正元:FB是請工讀生寫的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1-06 11:36:00
有證據都不一定告得成,沒證據?
作者: showwin (世界一か? 死か?)   2014-11-06 11:37:00
政壇小李子get
作者: romusutoru (Qoo ⑥ω⑥)   2014-11-06 11:37:00
先推再說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1-06 11:37:00
雖然連著都知道止兀做的,但法律上不成立吧
作者: ABON0828 (明霖)   2014-11-06 11:37:00
拜託別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4-11-06 11:38:00
蔡正元:忘了
作者: pierre6957 (皮皮挫)   2014-11-06 11:38:00
告上法院後,蔡就要上法院解釋資料來源了吧
作者: XDXDXDXDDDDD (好笑ㄇ ⊙o⊙)   2014-11-06 11:38:00
人人都想告正元
作者: Aenyie (鍵盤小妹)   2014-11-06 11:38:00
先別問證據了 黃根本來亂的 他告妨害秘密?
作者: ABON0828 (明霖)   2014-11-06 11:38:00
止兀:我不能假設柯的顧問團名單嗎? 只是剛好猜一模一樣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4-11-06 11:39:00
就跟散布裸照一樣?不管來源為和,就是不能散布?
作者: Aenyie (鍵盤小妹)   2014-11-06 11:39:00
他是告訴權人嗎 根本是炒新聞+替連D助選吧
作者: ABON0828 (明霖)   2014-11-06 11:39:00
to pierre: 是提告的要負舉證義務
作者: rayonwu (皂絲)   2014-11-06 11:39:00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4-11-06 11:40:00
告死他
作者: Aenyie (鍵盤小妹)   2014-11-06 11:40:00
等到妨害秘密告不成被法院認證時 689又要來高潮頗喝
作者: lulumic (嚕嚕米)   2014-11-06 11:41:00
黃:說你竊聽就竊聽 大人快鍘了他
作者: prince (修紗窗紗門換玻璃)   2014-11-06 11:41:00
罪名錯了,應該是「意圖使柯文哲當選」;所以說,連勝文應該告祭止兀背信罪才對。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06 11:41:00
沒有露奶哪算李宗瑞阿
作者: demonh311 (Dream)   2014-11-06 11:42:00
看起來模糊空間很大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4-11-06 11:42:00
控方要證明有秘密性,有秘密保護機制,有隱私保障價值。至於蔡正元資料怎麼來那是他家的事,只要公佈就構成。
作者: Landius (原來我是漆原派啊)   2014-11-06 11:44:00
總幹事蔡何必半夜不睡覺,出來假扮王祖賢?
作者: goodideals (= =)   2014-11-06 11:44:00
只要控告就要解釋來源阿
作者: userpeter (smallmin)   2014-11-06 11:45:00
作者: kimiwang (王)   2014-11-06 11:46:00
別侮辱瑞哥
作者: yuching726   2014-11-06 11:48:00
狺u帶風向失敗,真好笑!告死他!
作者: thisisapen (我真的怕了)   2014-11-06 11:49:00
出來搞笑嗎 照黃越宏的標準 八卦版一堆人意圖使連勝文不當選
作者: fuda (ya 終於拿到啦)   2014-11-06 11:52:00
告死他 偷來的東西還敢大方公布在網上挑釁
作者: amury (快馬加鞭)   2014-11-06 11:55:00
在網路上大方公布這件事情真的很蠢!
作者: andyahn (努力再努力)   2014-11-06 11:58:00
笑死人,八掛版不是每個人都是競選總幹事
作者: Thaichonburi (Hello 你好嗎 衷心感謝)   2014-11-06 12:00:00
黃越宏出手 這次賽正元真的要挫賽了黃越宏 可以去查查他被告幾次告人幾次 勝率多少啊
作者: Holyland   2014-11-06 12:04:00
全台第一位最笨洩密的總幹事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4-11-06 12:06:00
小偷犯案還公開獻寶偷來的東西, 蔡正元腦袋裝什麼東西?
作者: Aenyie (鍵盤小妹)   2014-11-06 12:08:00
鄉民不是最愛PO法條嗎?連無告訴權人提起告訴會得到不起訴處分都沒人注意嗎? 等到妨害秘密不起訴處分出來旺中標題直接下黃得到敗訴結果 等著看看689來這高潮到時想必又是一堆XDDD DDD DDD 跟吱吱崩潰的推文吧這種來亂的還這麼多人推 不懂是在開心什麼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4-11-06 12:12:00
樓上 315-2散佈 是非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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