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WK (LWK)
2014-11-06 17:50:47如果他當初只領一次,
按6000領30000,
把6000拿走其他24000丟在地上,
再由善意第三人撿走、報警,
這樣有沒有刑責問題?有沒有罪?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4-11-06 17:52:00可以叫家人變裝撿 去澎湖派出所 半年後get
如果是第三人撿走沒報警 這樣才有討論空間吧你補這句好像有犯意聯絡的意思?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14-11-06 17:54:00應該是沒有,要看有沒有作為義務
下次遇到這種的就把多的錢放在提款機上面 連續幾次給他死
小弟也想問 那如果是把24000交給警察 可以索要3成嗎?
作者:
BDG (畢帝姬)
2014-11-06 17:56:00無因管理?
作者: TaipeiLeo (Leo) 2014-11-06 17:56:00
現在新法頂多一成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4-11-06 17:56:00就說變裝了 當然之後也亂講路上撿到 報不同案才能拿到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14-11-06 17:56:00當然不行,這又不是遺失物
作者:
LWK (LWK)
2014-11-06 18:03:00可否在請問@@丟棄者有無罪責?
作者:
kutkin ( )
2014-11-06 18:11:00小文侵占銀行的錢 中途回家的時候遺失 小文是否有罪?這問題想一下就知道只要這男的有拿了 就算他的
作者:
LWK (LWK)
2014-11-06 18:12:00從出鈔口拿起來發現多了,再放回提款機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