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惡男哄國一小女友賣淫 還嫌她髒
3.完整新聞內文:
真是太惡劣了!一名男子與國一的少女交往,哄騙她援交賺錢,又嫌她替客人口交後嘴巴
太髒,竟要求少女要先漱口才可以和他親嘴。
今天出刊的《自由時報》報導,連姓保全與就讀國一、小他15歲的少女交往,2人在汽車
旅館發生5次性行為,連男後來車禍無法工作,繳不起機車貸款因而誘騙她下海。連男以
每次3000元至4000元不等價錢帶小美去援交,自己還充當馬伕,小美雖同意但頗有怨言,
曾在寫給男友的情書中說「雖然不喜歡跟客人做那檔事,但為了你願意忍受」。
連男有次接少女回家,嫌她替人口交太噁,竟說「可不可以先漱口再親嘴」。法院審理時
認定連男觸犯圖利使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罪,與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依妨害性自主
等罪,判連5年半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hot/20141106/501142/
5.備註:
國一 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