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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即時新聞
尋妻溺殺2無辜 兄弟檔逃死發回更審
2014年11月07日12:25
男子沈文賓前年尋妻撲空,竟與弟弟沈文夏聯手,遷怒溺殺2無辜男女並棄屍,沈
文賓一、二審均判死刑,沈文夏因全程參與被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上月召開本案
生死辯論庭,律師以沈文賓「心中有愛」等由,請求撤銷死刑,最高法院今上午撤
銷兄弟倆所犯殺人與妨害自由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上月生死辯論庭中,律師稱沈文賓非預謀殺人,因「心中有愛」急於尋妻,在突發
狀況下殺人後還將2被害人載往醫院,顯有教化改過可能,請求撤銷死刑。
2位被害人的父親寄聯名信給檢方要求沈文夏應與沈文賓同樣判死,才能彰顯正義,
檢方上月當庭朗讀2位父親的親筆控訴信,指沈文賓用兇殘手段殺害無辜被害人,罪
大惡極、天理不容,「司法是保護好人的,如果保護壞人,還有公理嗎?」檢方認
為沈文賓所犯構成《兩公約》所稱的「情節最重大之罪」,請求維持死刑。
最高法院指原審先認定沈氏兄弟是到宜蘭押走2被害人即預謀殺害,又認定押走2被
害人回鶯歌才臨時起殺意,前後矛盾,判處沈文賓死刑未敘明殺人動機,也沒詳述
沈文賓所犯是否符合《兩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犯罪」,此外,原審在量刑時
指沈文賓少年時代曾受感化教育,成年後再犯殺人罪,顯無教化可能,最高法院也
認為原審見解有不當之處,今上午將全案發回更審。
前年12月,沈文賓得知妻子離家躲藏宜蘭親友家,與弟弟沈文夏先偷一輛廂型車懸
掛偷來的轎車車牌,一起開到宜蘭逼問妻子哥哥的潘姓女友被嗆聲,竟將潘女與正
好在場與潘女聊天的呂男押到鶯歌持續逼問,再將2人載往桃園大溪一處偏僻灌溉水
溝溺死,然後將2被害人遺體載到新北市三峽區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
死者家屬曾請求「應判100個死刑」,沈家快80歲的阿嬤則請法官饒命。沈氏兄弟所
犯加重竊盜罪已於二審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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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壓力太大PO新聞討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