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狼師強牽、強吻女學生 辯稱是「關心」
彰化縣一名擔任國中導師的黃姓男老師,將班上一名女學生帶到空無一人的教室,加以親
吻及猥褻,女學生嚇得不知所措,事後將此事告訴姊姊並對老師提起告訴,台中高分院審
理後,判處這名狼師有期徒刑1年4月。
判決書指出,這名黃姓男老師(50歲)擔任國中3年級班級的導師,而受害人(15歲)為
該班級學生,其因父母離異及轉學等因素,被校方列為輔導對象。在去年4月間,黃男以
「交待考卷」為由,要求女學生到另一間教室討論。
女學生不疑有詐,聽從黃男的指示跟隨他一起走,而在行進途中,黃男又以「怕走錯方向
」為由,拉住女學生的左手,並以十指緊扣方式牽著。
女學生以為老師是出自關心之故,並未反抗而任由他牽著手,進入了一間空無一人的教室
內,此時黃男對女學生表示:「妳爸爸有沒有這樣牽妳?老師是出自關心,也很心疼妳,
把妳當成自己的女兒看待。」之後又說:「如果不要看年紀,妳會不會喜歡老師?」
女學生嚇得不知所措,此時黃男開始親吻其嘴巴,並動手解開女學生的襯衫扣子,女學生
加以抗拒,黃男才停止動作,並要求她不能將此事告訴別人。
事後女學生將此事告訴姊姊,姊姊則通報校方,檢方偵辦後將黃男起訴,一審依強制猥褻
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4月。
黃男不服提起上訴,辯稱只是基於「關心」而牽著女學生的手,並未有其他逾矩的行為。
但法官根據監視器畫面,發現當時黃男以十指緊扣方式牽著進入教室,事後女學生走出教
室時,邊走邊縮著脖子,而且還以手摀住嘴巴,其舉止顯然有異,因而不採信黃男之辯解
,駁回其上訴,仍然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4月。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51179
課 後 輔 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