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柯P在描述 "公開財產" 這邊的用詞很差
包括這次辯論也一樣, 柯P是講 財產清單 跟 所得清單
讓連D有空間打迷糊仗, 說按照中選會規定 已公佈三小清單的
重點 財產多少 的清單根本不重要啊
重點是 "來源" 吧
如果緊抓著這點來打, 再搭配一些精確的用詞
如 "薪資所得明細" 證明收入來源皆清楚明白
"資本利得明細" 證明所有正當的投資收入
"扣繳憑單" 證明克盡國民繳稅義務
根本沒有閃躲空間, 接近無敵啊.........
如果這樣,連D還扯什麼中選會規定的清單, 就很好鞭了
哪像現在, 連D一模糊焦點 ,之後就變成
柯P: 你要不要公佈 連D: 我公佈啦, 咧~~~~~~
柯P: 你要不要公布 連D: 咧~~~~~~~~~~~~~~~~
柯P: ............
不知有無人有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