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這樣會被告嗎?

作者: kyo0010 (~KYO~)   2014-11-08 07:09:45
來源:http://ppt.cc/2NkN
這樣子講話 不會被告嗎?
圖:http://i.imgur.com/hN4HYOw.jpg
作者: notwithyou (哈哈哈你看看你)   2014-11-08 07:12:00
這個局我布了三年之久..
作者: Edward121212 (EDWARD)   2014-11-08 07:13:00
...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4-11-08 07:13:00
想說他是誰,GOOGLE後第一個連結....笑了...XDDD
作者: costello (重返榮光)   2014-11-08 07:16:00
跳針留言小幫手 真好用
作者: jayfeng (傑奉)   2014-11-08 07:16:00
這傢伙是認證黨工 不需要跟他認真
作者: Pony5566 (Luna Akbar)   2014-11-08 07:18:00
嗳 這隻不是各大新聞網都能看到的黨工嗎 還被我嘴到崩潰
作者: adm123 (Administrator)   2014-11-08 07:18:00
真希望MO PTT快點把黑名單完全遮除功能開放出來
作者: potota92000   2014-11-08 07:19:00
網路上有人說他是在釣魚的,感覺比蘇某人利害
作者: psplay (亂世中一個小小書僮)   2014-11-08 07:21:00
就說你賣器官就賣器官 本人出來澄清也不算數 下一個
作者: taimu (?)   2014-11-08 07:26:00
?為自己病人找器官 不是很正常嗎難道要病人自己帶/找器官去移植?
作者: peng1016 (新竹5566)   2014-11-08 07:30:00
釣魚吧
作者: Invec (不急著)   2014-11-08 07:32:00
google以後真的笑了 XDDD
作者: userpeter (smallmin)   2014-11-08 07:34:00
我已經被這位黨工給黑名單了,現在都看不到他的發言...
作者: 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   2014-11-08 07:42:00
不要跟豬打架
作者: frankx (真璧一騎)   2014-11-08 07:50:00
這位是臉書上KMT的超級黨工 不管什麼爭議性議題 都要出來酸DPP一下 噁心至極 跟應鳴天有得比
作者: kenmy (中肯的肯米)   2014-11-08 07:58:00
拜託 這個在網路上留言的 有名的黨工不認識嗎 XD
作者: VieriKing (Programmatore :))   2014-11-08 08:03:00
很弱的ㄧ個人
作者: davidbright (^ ^)   2014-11-08 08:06:00
這傢伙一直出現阿XD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4-11-08 08:18:00
噓明顯 有人說這人不是黨工而是一個男的訟棍還有吳什麼美的幾個專門在網路上討戰的帳號都是同個人的據說住彰化吧 這種就專門針對大家怕事而濫訴的人而已實際上他帳號都跟現實的本人無法連結 訴訟打下去必敗就專門賺和解金的咖
作者: a51062004 (北極熊)   2014-11-08 08:27:00
戰力真弱..
作者: jaceda (白晝)   2014-11-08 08:31:00
我好像也被牠封鎖...之前說看到牠一次就檢舉一次XD
作者: john50710 (孫胖)   2014-11-08 08:35:00
是一個訟棍無誤
作者: abusgun (Ottoman)   2014-11-08 08:37:00
說真的誹謗早就該從刑法拿掉了 現在法院應該90%以上的誹謗罪都是在處理訟棍濫訴的..浪費司法資源廢掉變成只能由民法侵權行為求償的話訟棍就全部失業了
作者: dlevel (府城中西里菜)   2014-11-08 08:39:00
一開始貼女星大頭照,混淆讀者對性別的判斷,經典言論是馬王政爭時說被爆料的那支行政院電話,是民進黨去申請來設局立法院的,有點頭腦的人都不會相信,不到一天各大媒體就證實為立
作者: blackkeyss (Otter)   2014-11-08 08:42:00
請問吳毅輝你們真的有幹這些事嗎你老闆抹黑你快插他
作者: keepstudying (keepstudying)   2014-11-08 08:42:00
為什麼要花時間注意一個廢渣在寫什麼??
作者: modernpkman (不宅)   2014-11-08 09:34:00
跳針排行榜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coolron (RR)   2014-11-08 09:44:00
一個訟棍而已, 沒意義
作者: fishbliss (Smile silently)   2014-11-08 10:19:00
想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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