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務員當門神 採級距開罰

作者: if2 (祈福兔)   2014-11-08 08:43:01
公務員當門神 採級距開罰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108000429-260102
食安連環爆引發民怨,「誰是頂新門神?」成為選舉攻防話題。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案,若公務員或公務員家人未利益迴避,觸犯「門神條款」,
將依照交易金額分級距開罰,交易金額達1000萬元以上者,最高可處1倍以下罰鍰。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對公務員設有利益迴避規定,外界俗稱「門神條款」。公職
人員與公務員的家人、配偶,不得與公務員所服務的機關或受監督的機關,有買賣、租賃
、承攬等行為,違者將裁處原交易金額的1至3倍罰鍰。
最知名的案例就是,馬英九總統大姐馬以南,在馬擔任台北市長時,出任中化製藥公司副
總,而中化又銷售藥品給台北市聯合醫院,遭認定違反「門神條款」,裁罰1億4000多萬
元。大法官釋憲後認定門神條款合憲,但罰鍰過於嚴苛,違反比例原則。
立法院配合修正,三讀通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案,違反門神條款者,將依
照交易金額分級距開罰。條文指出,交易金額未達10萬元,處1萬以上、5萬以下罰鍰;交
易金額10至100萬元,處6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交易金額100萬元至1000萬元,處60
萬至500萬元罰鍰;交易金額1000萬元以上者,處600萬元以上、交易金額1倍以下罰鍰。
作者: psplay (亂世中一個小小書僮)   2013-11-08 08:43:00
幹你娘 直接讓他失業不是比較重要? 下一個
作者: syura945 (○~)   2014-11-08 08:44:00
比例原則是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多少要留一點是吧?
作者: quando225 (待到證明)   2014-11-08 08:45:00
翻譯:交易基數請大於一千萬。
作者: louise13 (*-/0%$^$#@@!#%^)   2014-11-08 08:46:00
我認為應該要死刑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4-11-08 08:47:00
所謂比例原則只是個大原則 事實上完全照法官心證而已法官覺得有違反就違反 覺得OK就OK 完全就是放大絕
作者: aaagang (我...)   2014-11-08 08:50:00
罰錢 補貼 ,那進口油國家沒有把關,可以罰公務員嗎
作者: tort   2014-11-08 08:51:00
更常當門神的政務官呢 老是罰小咖
作者: f1234518456 (...........)   2014-11-08 08:51:00
幹 總統條款喔 去死
作者: DALUGI (大陸雞)   2014-11-08 08:51:00
處罰金額對大公司 不痛不癢 這真的有比例原則嗎?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4-11-08 08:55:00
違反比例原則~這樣中小企業沒辦法跟大公司競爭這塊~調降金額~讓中小企業一起競爭~維持市場健全!?
作者: eric2099 (eric2099)   2014-11-08 08:58:00
罰的錢拿來買通法官,可以省更多,超爽der
作者: windersword (鄉民是群眾暴力的代名詞)   2014-11-08 08:58:00
級距應該還要有職等越高罰越重吧
作者: blackkeyss (Otter)   2014-11-08 08:58:00
不是要罰到他倒嗎還降賺的都超過罰的哪裡違反比例原則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4-11-08 09:11:00
如果當門神還不滾蛋 光罰錢 照當總統 難怪放食人魚返鄉毒害全台 還賴在那吧?
作者: zxcxxx (進擊の暖男)   2014-11-08 09:25:00
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作者: MephistoH (默非斯托)   2014-11-08 09:28:00
幹你娘, 賺10萬才罰5萬, 根本鼓勵犯罪
作者: eddy13 (eddy)   2014-11-08 09:34:00
門神條例最有名的應該是前幾年突然沒有健保卡可以發吧!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4-11-08 10:12:00
??? 這三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