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i5566 (改名Dirk_AI56)》之銘言:
: 幹 簡直智障
: 如果"屢"罰不聽,我們就"再罰"
: 你他媽就已經"屢罰"了 你處理方式竟然白癡到是"再罰"
: 這跟馬英久說吃一個便當不飽 你有沒有再吃一個 的邏輯是不同的
: 馬英久這個獎的還算有邏輯(只是是權貴邏輯
: 屢罰不聽 代表已經罰很多次了 然後還不聽
: 解決方式是 那我們再罰一次^___^
: 已經被罰100次都不怕 會怕你多罰這一次嗎?
: 幹你媽白癡豬腦
問題不在罰,是罰多少企業會怕
以現在中華民國可笑的法律,罰金只有幾十萬,對年營業額幾百幾千億的企業,會怕嗎??
但如果改成"罰你年營業額的百分之三"+"一罪一罰",一堆大老闆鐵定怕
但長期官商勾結的kmt會允許這樣修法嗎????
(kmt的官商勾結快100年了,最有名的案例就是宋子文,不知道宋子文是誰??google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