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na.com.tw/news/aedu/201411070374-1.aspx
鈕承澤2天前書面辭公視董事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7日電)導演鈕承澤違法登艦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判處有
期徒刑5個月、緩刑2年。而鈕承澤2天前也書面提出辭去公視董事。
鈕承澤違法登艦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60萬元。
鈕承澤也身兼公共電視董事,公視董事長邵玉銘今天表示,他已在兩天前收到鈕承澤書面
寄送的辭職信函,內容指出,因有案子在法院審理,不方便再擔任董事。
邵玉銘說,依照法律,只要鈕承澤提出辭呈就生效,但還是要經過13日公視董事會討論後
,再決定是否慰留鈕承澤,如果董事會決定不慰留,辭職生效,如果要慰留,會再進一步
討論,並且再與鈕承澤溝通。
不過邵玉銘透露,依照公視法第18條規範解聘董事的必要條件是「有期徒刑判決確定」但
「受緩刑宣告或易科罰金者,不在此限」。
邵玉銘說,鈕承澤的官司目前尚未定讞,且可以緩刑,因此不需要報請行政院請院長解聘
他。公視目前有17名董事,依法若出缺1/3董事才須補選董事,即使鈕承澤請辭董事獲准,
也不需要補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