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世界各國政策上的優點是好事,但不是把所有人的優點集合起來就一定適合我們
要考量我們自身的國情,就好像我們的法律條文一樣,只知道抄襲他國的法律
卻根本沒想過有些法條並不適合我們的國情,或是條文已經過時了沒跟上時代更新.
我們的學生其實素質挺不錯的,實力也有,否則國際數理比賽我們如何常常拿下好名次?
可是為何畢業後到社會發展,卻輸同時期的其他國家呢?
我們的高等教育也有專攻程式設計、為什麼人家出了比爾蓋茲、馬克札克伯?
最根本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我們學生的『創造力』從小遭到侷限了.
大家從小受到填鴨式壓迫教育,死命背書、考試,寫錯了就繼續考.
教學上照本宣科,老師不在乎你是否真的理解書本上題目內容想表達的含意
老師在乎的是題目這樣出,下面的ABCDE你是否會填?
拿鄉民最愛舉例的美國來說(ker ker,我自己也是啦)
美國在中等教育,考試內容偏向於申論,沒有絕對答案,一切依照你寫出來的內容
想要表達的想法來做評分依據,因為他們並不在乎"分數",在乎的是創意、創造力
以及學生自身對同樣的一件事情,會解讀出那些不同看法.
回歸主題『第三學期』.
其實我個人覺得,站在『家長的角度』來說,這是一個好的政策(前提是規劃配套完善)
臺灣多數是"雙薪家庭",有許多的家庭是無法在四、五點放學時間,在家裡照顧孩子的
1.不是每個家庭都有爺爺、奶奶可以幫忙照顧
2.許多雙薪家庭的收入,其實維持家庭開銷就差不多了,補習班&安親班的費用
是沉重的負擔.
用曾是學生角度來看第三學期的話,雖然人都愛假期啦,但政策實施也不一定是壞事
只要規劃配套完善,學生也不見得都會排斥.
對於第三學期我對這制度的想法是
1.排除五大學科(國英數理社)
2.不得借課(基測、學測,還我體育課!!!!)
3.科目能讓學生『自由選擇』.
專技教育(汽修、電機、美髮之類)、音樂、美術、體育
法律(讓孩子們提早學習法的觀也不錯)
讓第三學期,完全成為一個社團學期,讓德、智、體、群、美不只是一個口號
而是真正能實踐.
而家長也有個安心又不增加負擔的安置處
孩子也不會厭惡回到學校(不用上學科)
如我來說,在學校整整一週、兩週能盡情從事喜歡的科目多開心啊.
我國中的時候,學校在社團時間,有開了一個技藝教育班
有汽修、美髮之類的(其他我忘了)
對這真正有興趣的,且術科成績不錯者,後來都直接保送到公立高職
出社會後有自己開機車行的、當師傅的,收入都挺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