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APPLE
2.完整新聞標題:
比黑心油商慘? 婦偷紙箱賣20元罰5千
3.完整新聞內文:
以撿拾回收物變賣維生的田尾鄉78歲陳姓婦人,因偷了3雙雨鞋及4個紙箱,並將其中的4
個紙箱變賣得手20元,結果遭彰化地院判以觸犯竊盜判處拘役5日,可易科罰金5000元。
陳婦在今天執行日時找上參選田尾鄉長的前立委江昭儀求助,最後由江拿出5千元,代其
先一解燃眉之急。
江昭儀指出,陳婦高齡近80歲,陳婦的丈夫臥病在床,陳婦雖有四名子女,但其中兩個領
有殘障手冊,另兩人也無固定工作,陳婦為了家中經濟,平常以撿破爛維生,只因偷了幾
個紙箱,也才變賣20元,卻得繳交250倍的罰金,否則就得去坐牢,黑心油商都沒被罰這
麼多,司法冷血,令人民情何以堪?
事件發生在今年4月20日下午,當時陳姓婦人行經田尾鄉光明巷,見該地一戶民宅外空地
放著3雙雨鞋及4個紙箱,竟將上述物品偷走,之後除將3雙雨鞋帶回家,還將4個紙箱拿去
賣,得手20元。
施姓被害人得知上述後,找上陳婦詢問,熟料陳婦否認偷竊,施姓被害人遂報警。本案因
犯罪情節輕微,因此檢方以竊盜罪起訴後,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認為,被告陳婦未徵得原告同意,即恣意竊取雨鞋3雙及紙箱4個,留供己用或變
賣,所為實不足取,雖考量到被告年歲已大,但被告未賠償被害人,因此審酌後判處拘役
5日,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一日。
「拾荒與竊盜常常只有一線之線,重點在於犯意。」彰化地院發言人李進清指出,該院不
就個案做評論,但不能因為以拾荒維生,就什麼都可以拿,這其中還是有法律界限的,一
般來說,若被告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在審理類似微罪案件時,審酌後通常會同時宣
告緩刑,在本案中,被告與被害人並未達成和解。(孫英哲╱彰化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tinyurl.com/m248vsr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