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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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志玲重度失智 免入監
檢方根據台大醫院鑑定報告,認定馬志玲因罹患阿茲海默症達心神喪失程度,不需入監執
行。
2014年11月11日09:41
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因結構債案被判刑7年4月定讞,檢方8月間為釐清他是否因罹患失
智症達到心神喪失等停止執行要件,安排他赴台大醫院進行鑑定,由於鑑定結果出爐,台
北地檢署根據台大鑑定報告認定,馬志玲罹患重度失智症(即阿茲海默症),已達心神喪失
程度,檢方昨再密訊馬志玲,認定他符合《刑事訴訟法》心神喪失程度,在痊癒前應停止
執行,也就是馬志玲在痊癒前,不需入監。
不過,北檢強調,執行科檢察官將循扁嫂吳淑珍模式,定期訪查、觀察馬志玲狀況,若其
心神喪失狀況有痊癒或消滅狀況,將再發監執行。
馬志玲8月6日在家人、律師陪同下赴北檢報到執行時,透過律師以罹患失智症為由,聲請
停止執行,馬志玲當時眼神渙散、表情木然,檢察官當庭觀察他的狀況,發現他言語含糊
、答非所問,問他:「你叫什麼名字?」他不僅答:「我忘記了。」甚至連身旁的兒子是
誰,他竟說:「是好朋友。」
檢方當時調閱馬志玲病歷,發現高院2011年4月將他送鑑定,其智力仍有95分,但今年7月
4日到台大檢查,只剩65分,檢方為釐清他的狀況,究竟是否適合入監,決定安排他接受
專業鑑定,再做決定。
檢方多方徵詢適合評鑑的機構,及多名專家推薦,最後選定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為馬志玲
鑑定,並由高檢署核撥鑑定費2萬2000元後,安排臺大鑑定團隊為馬志玲鑑定。
鑑定結果上月出爐,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認定,馬志玲罹患重度失智症,心智缺陷與認知
障礙已嚴重影響其生活自理能力、判斷能力,並影響其意思表示,已達心神喪失程度。檢
察官為確認鑑定結果可信度,再以鑑定結果分別訊問沒參與鑑定的台大、榮總專業醫師的
專業意見,也獲得與台大醫院鑑定相同結論。
執行科檢察官昨天下午再密傳馬志玲與家屬赴執行科,由執行科檢察官親自觀察馬志玲的
最新狀況,發現並沒有好轉的跡象,檢方審酌台大醫院鑑定的專業意見,認定馬志玲因心
神喪失,符合《刑事訴訟法》停止執行標準,因而決定馬志玲直到病況痊癒前,不需入監
。(賴又嘉、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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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心神喪失啊,真是可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