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被批政策性買票 藍委回嗆網友:混蛋!

作者: iverlung (布魯石)   2014-11-11 10:56:37
※ 引述《murray (無)》之銘言:
廖正井也自認,他是靠政績在政壇上站穩腳步的立委,何況他的選區內,軍公教人員比例
較少,不需要靠買票手段。
第七屆立委選舉期間,廖正井涉嫌交付觀音鄉廖氏宗親會後援會總幹事10萬元,由他發放
給宗親,另外還交付楊梅鎮里長聯誼會長陳永田105萬元,轉發給各里長每人3萬元。後廖
正井以54.57%、7萬1千多票擊敗民進黨提名的郭榮宗等人當選立委。
2008年2月13日,桃園地檢署以違反選罷法對廖正井求刑五年[1]。
2008年10月21日,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當選無效(民事案件)[2]。
2011年5月26日,廖正井賄選案(刑事案件),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廖正井無罪,全案
仍可上訴。高院二審時,合議庭發現,檢方當時偵訊相關證人時,過程違反刑事訴訟程序
規定,例如未全程錄影、製作筆錄未按當事人意思記載,或是證人陳述有瑕疵[5]。
2012年8月29日,廖正井賄選案(刑事案件),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廖正井無罪,全
案仍可上訴。高院更一審認為,無積極證據證明賄選,判決廖正井無罪。合議庭認為,廖
慶福等人遭檢方不當偵訊,供述內容不具證據能力,沒有積極證據證明廖正井指示賄選,
或知情賄選犯行,諭知廖正井無罪。 [6]。
有沒有KMT賄選都可以用奇怪的理由變成無罪的八卦??
作者: conshelity (此帳號有毒☠)   2014-11-11 10:57:00
有党証 不意外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4-11-11 10:57:00
有藍巴黨證,超法規阻卻違法、罪責!
作者: ru04hj4 (純樸鄉下人II)   2014-11-11 10:59:00
再次驗證 KMT 不倒台灣不會好
作者: SuperUp (( ̄▽ ̄#)﹏﹏)   2014-11-11 10:59:00
檢方廢話太長 直接說有黨證就行了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4-11-11 10:59:00
就說了法院國民黨開的啊
作者: ycc0219 (歪嘻嘻)   2014-11-11 11:00:00
更奇怪的是還有689支持這個垃圾黨
作者: losterchen   2014-11-11 11:03:00
因為兩黨一樣爛阿
作者: iam0718 (999)   2014-11-11 11:07:00
這到不能怪法院 朋友被檢方偵訊的時候 他一臉態度就是你有接受旅遊 衣服等等的好處 一口咬定你被賄選
作者: sunnyyoung (搔你癢)   2014-11-11 11:09:00
法官:藍光傷眼,我什麼都看不見。所以無罪釋放。
作者: nsaids (有所思)   2014-11-11 11:33:00
投給垃圾的跟垃圾一樣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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