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rray (無)》之銘言:
廖正井也自認,他是靠政績在政壇上站穩腳步的立委,何況他的選區內,軍公教人員比例
較少,不需要靠買票手段。
第七屆立委選舉期間,廖正井涉嫌交付觀音鄉廖氏宗親會後援會總幹事10萬元,由他發放
給宗親,另外還交付楊梅鎮里長聯誼會長陳永田105萬元,轉發給各里長每人3萬元。後廖
正井以54.57%、7萬1千多票擊敗民進黨提名的郭榮宗等人當選立委。
2008年2月13日,桃園地檢署以違反選罷法對廖正井求刑五年[1]。
2008年10月21日,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當選無效(民事案件)[2]。
2011年5月26日,廖正井賄選案(刑事案件),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改判廖正井無罪,全案
仍可上訴。高院二審時,合議庭發現,檢方當時偵訊相關證人時,過程違反刑事訴訟程序
規定,例如未全程錄影、製作筆錄未按當事人意思記載,或是證人陳述有瑕疵[5]。
2012年8月29日,廖正井賄選案(刑事案件),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廖正井無罪,全
案仍可上訴。高院更一審認為,無積極證據證明賄選,判決廖正井無罪。合議庭認為,廖
慶福等人遭檢方不當偵訊,供述內容不具證據能力,沒有積極證據證明廖正井指示賄選,
或知情賄選犯行,諭知廖正井無罪。 [6]。
有沒有KMT賄選都可以用奇怪的理由變成無罪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