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蔡依珊雙重國籍? 連勝文:妻兒已申請放

作者: gmooshan   2014-11-12 09:32:14
※ 引述《ccnoire (熱愛生活 >///<)》之銘言:
: 讀二手資料的缺點 = 會搞不清楚狀況
: 你上色錯地方 會有點誤導成回去住一年就恢復國籍
: 所謂正常的條件下 就是必須重新申請一次
: http://www.cic.gc.ca/english/citizenship/renounce.asp
: 至於為什麼半年尚未完成
: CIC 也有解釋 工作時間需要半年 若境外申請還要再加 3~4 個月
: http://www.cic.gc.ca/english/information/times/canada/cit-renunciation.asp
: 可以討厭一個人 
: 但不該因為缺乏相關知識或立場不同而扭曲事實
你為什麼要打壓言論自由???
就算是錯的 也只是我們不懂阿
您沒看當初 黃俊英賄選抓到了 也是我們臺灣人言論自由的勝利
就算他沒有加國國籍 他還是神豬 好嗎?
別傻傻的無腦相挺了 謝謝
: 另 要拿加拿大國籍 不用到權貴 
: 有三萬台幣跟人家需要的能力 你也能申請
作者: mquare (爹卡路恰)   2014-11-12 09:35:00
言論自由 不懂亂說 惡意毀謗 ...等 這是個很有趣的界線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11-12 09:35:00
真理越變越明 只要不過線 頂多道歉
作者: nicomyth (nico)   2014-11-12 10:22:00
現在見藍就打就是流行,這些無腦挺藍跟不上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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