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撿到10萬現鈔 沒人領全歸他
〔自由時報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為什麼他可以一直撿、一直撿,撿個不停?
石姓送貨員在路上撿到10萬元送警所招領,半年過去,無人認領,警方依規定通知他領回
;石男透露,他曾在10分鐘撿到2支智慧型手機,這10多年來,撿到的遺失物多到數不清
,看到東西物歸原主,失主流露喜悅神情,就是他最高興的時刻。
53歲石男是汽車電子零件送貨員,今年4月底送貨到台中市北屯區崇德八路後,準備上車
時,瞄到路旁有疊鈔票,想到失主一定心急如焚,除在場等候,並在附近繞了3、4圈,因
苦等不到失主出現,將錢送到四平派出所,警方清點金額為10萬元。
超級送貨員 撿過警用無線電
警方公告認領,當週就接到上百通電話,但遺失時間及地點都不吻合,失主沒來認領,且
已過了半年,警方依「警察拾得物管理辦法」失物招領公告6個月期滿無人認領,失物歸
拾得人所有的規定,最近通知石男領回。
石男說,他的朋友曾撿過200萬元,朋友告訴他,在路上看到遺失物一定要撿,否則下次
就撿不到;說也奇怪,這10多年來,他經常在路上撿到東西,舉凡手機、皮包到現金都有
,還曾撿到警用無線電,甚至短短10分鐘內,撿到2支智慧型手機。
最愛看失而復得喜悅之情
以往石男若撿到1、2千元,都直接捐到慈善單位,直到這2年,有警察友人提醒,此舉可
能有侵占問題,才改為直接送警所招領避嫌;至於手機遺失物,只要回撥往往很快能找到
失主,但有的人連聲謝謝都沒有,還一副「你是不是要報酬」的冷漠表情。
他曾撿到一名泳池女員工的手機,當場送10張泳池招待券給他,但他不會游泳,招待券都
轉送朋友,仍覺得很開心;面對這次天外飛來的10萬元,他還在考慮如何運用,但石男說
,不求回饋的心態,才是支持他繼續「撿下去」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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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善惡終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