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estfour (豹哥)》之銘言:
→ mvpdirk712: 昨天就被按鈴控告了 11/12 16:13
→ hitsukix: 被抓到他就會出來哭哭了 11/12 16:13
: 很難喔 除非重大刑案 基本上fb是不甩台灣警方的
不會有事啦
這次去告他的是婦女團體(講白了就是KMT外圍團體)
據說去告他的名目是散播猥褻物及違反選罷法 但基本上這兩個都很難成立
猥褻物的定義是要足以引起人的性慾 看到那張圖我相信大家倒陽都來不及
如果是神豬或13去告公然侮辱或許還有點機會
但是政治人物告網友通常只會越告越難看 還會變法院認證
不管是反串過頭還是連營自導自演 大概都不會有後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