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jn123g (å°èŠ±)
2014-11-12 17:25:261.媒體來源:
TVBS
2.完整新聞標題:
吳火獅私生女認祖官司! 小三要元配出庭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光集團已故創辦人吳火獅私生女「婷婷」親子官司,下午高院首度開庭!雖然當時吳家
拒絕提供DNA比對,但卻無法說清楚,為何每月透過中間人,付生活費給陳姓母女,因此
判決「婷婷」是吳火獅親生骨肉,吳家上訴,陳姓女子向法院聲請吳火獅元配出庭作證。
陳子婷(2005.04.12):「我一直很希望可以認祖歸宗,我希望我將來在社會上能夠接納我
。」
帶著大墨鏡一身白色運動服,她是陳子婷,第一次開庭面對鏡頭,渴望有個溫暖的家,一
旁陪同的是她的母親陳麗如,自稱和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非婚生女,和吳家對簿公堂。
陳麗如供稱,20多年前和吳火獅發生婚外情,生下了女兒陳子婷,吳火獅都會支付10至20
萬生活費,不料後來吳火獅過世,之後吳家以李峰遙的名義,每三個月匯30萬元陳子婷母
女當生活費,陳麗如還說,李峰遙曾說過認祖歸宗的事,陳麗如指稱都是,吳火獅的妻子
百般刁難,但吳家全盤否認。
陳子婷(2005.09.06):「我很渴望有一個溫暖的家,我也希望他們可以用親人的方式對待
我。」
法院判定一審陳麗如勝訴,認定陳子婷就是吳火獅親骨肉,吳家再提起上訴,陳麗如更要
吳火獅妻子出庭,陳子婷期盼認祖歸宗案10年還沒落幕。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4fun.tw/Rtct
5.備註:
認祖歸宗好棒棒~好想要回家阿~~
因為有好多$$可以拿
跟王家一樣~爬也要爬回認祖~
經濟不景氣 當小OL不如回去打官司阿~
作者:
hydeliu (大風å¹~著誰~誰就倒楣)
2014-11-12 17:27:00超渴望$$$$$$$$$$$
作者:
s540421 (虫它虫它)
2014-11-12 17:31:00溫暖的鈔票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4-11-12 17:32:00推4F 那本來就是他的權利 不然非婚生子女要大家出錢養嗎?
作者:
reil (REIL)
2014-11-12 17:37:00生了就要養,當老爸就是要花錢
作者:
fenllo (一個人旅行)
2014-11-12 17:38:00他合法權利,這也有的酸? 真的是好棒棒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4-11-12 17:39:00他老爸又沒說過不給她其他人憑什麼不讓她拿?…中間殺出這麼多路人好奇怪…
作者:
s540421 (虫它虫它)
2014-11-12 17:41:00當然有權利,但看到嬌柔做作的說辭就想噓,這也是自由想要溫暖的家想到要上法院去,以為討到錢就有溫暖的家?
都十年了 人家財產轉移早就做足了吧 就算給你一個名分應該也沒半毛錢可拿 還是又要花十年打拿遺產的官司?
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
2014-11-12 17:45:00推4樓
作者: Pt1 (三七仔ㄟ情人) 2014-11-12 18:13:00
如人飲水 冷暖自知 對她來說或許有錢才等於溫暖的家阿~XD也不能說她錯 如果真的是吳火獅生的 她沒得拿豈不是很不公平?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11-12 18:22:00人家親生兒也要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