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通常會再職業前加個"女"字往往是因為那個職業女性比較稀有
但是台灣司法界本來就女的比較多
法庭上出現"女法官""女檢察官""女書記官""女律師"是常態
現在連女法警都越來越多
再來提出證據本來就是檢察官的責任
監察官只驗了兩片有露點
誰知道其餘的是不是核災系列兩個人全身穿防護衣打砲啊
這不就是法官裁定要求檢察官補正嘛
這樣也能當新聞
而且勘驗光碟這種事
不論是男檢察官還是女檢察官都沒那種美國時間
都是叫警方幫忙勘驗
以為檢察官可以一整天看A片所以立志成為檢察官的人
最後可是會失望的
然後法院的勘驗
看什麼OO瑞影片還要記載幾分時影片中人物說什麼
這種工作也都是助理在做的
人一天只有24小時
法官凡事都親力親為的話那案子都不用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