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14-11-14 09:09:271.媒體來源:
https://tw.news.yahoo.com/%E5%A4%9C%E5%BA%97%E6%AE%BA%E8%AD%A6%E6%A1%88-21%E8%A
2%AB%E5%91%8A%E9%81%AD%E6%B1%82%E8%99%95%E6%AD%BB%E5%88%91-035008718.html
中廣新聞網 – 2014年11月13日 上午11:50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地檢署偵辦刑警薛貞國被圍毆致死案,檢方依殺人、傷害致死等罪名,將涉嫌圍毆薛
貞國致死的幫份子周譽騰等人提起公訴。其中,二十一名涉犯殺人罪的被告,都被檢方求
處極重之刑,也就是死刑。
檢方偵辦後,認定持紅龍柱攻擊、痛毆死者身體重要部位的21名被告,包括蕭叡鴻、周譽
騰等人涉犯傷害、殺人罪,從重以殺人罪論處;參與毆打死者及安管人員的12名被告,包
括曾威豪、劉芯彤等人涉犯傷害、傷害致人於死罪,從重以傷害致人於死罪論處;在場叫
囂、挑釁而沒有實際參與鬥毆的被告共有27人,涉犯聚眾鬥毆在場助勢罪。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說:「檢方認為,被告等人所造成的危害難以估計,求
處極重之刑」
劉芯彤跟富少男友曾威豪,今年九月在台北市信義區的夜店消費時,因與安管發生衝突,
竟找來竹聯幫份子蕭叡鴻糾眾前往夜店討公道,而休假中的信義分局員警薛貞國得知消息
前往夜店後,被蕭叡鴻等人以紅龍柱砸頭致死。檢方偵辦後,十三號將六十名被告依法提
起公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tinyurl.com/k8qf2vk
作者:
fuxkyou (賄選王ㄈ仔)
2014-11-14 09:10:00打死圍事的 真不應該 求死刑
作者:
airhon (飛扣弘)
2014-11-14 09:10:00不是說在台灣殺一個人不會被判死????
作者:
kimibear (littlebear)
2014-11-14 09:10:00頂新表示…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4-11-14 09:11:00殺警察死刑殺小孩的免死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4-11-14 09:11:00檢方求處死刑而已,這種作秀式的起訴,騙騙外行人還可以。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4-11-14 09:11:00殺警察好像比殺其他東西嚴重的感覺
作者:
minda723 (墜落凡間的流星(M))
2014-11-14 09:12:00判一個死刑都很難了 21個死刑?當笑話看看就好
會不會死是法官決定的事...殺小孩那個也是求處死刑的
作者:
tkhunter (月半甲鳥!)
2014-11-14 09:13:00有沒有判個十年都是問題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14 09:13:00
一般人跟警察不同 打死警察不判死就是挑戰公權力
對殺警察的人,如果檢察官輕輕放下..以後警察大概不會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14 09:14:00
如果殺警察不判死 那以後花$請人蹲 黑道不就暢行無阻?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4-11-14 09:14:00是殺警渣不是殺警察,命題要更精確些。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4-11-14 09:16:00不過這個警察是非執勤期間被殺 其實也不算挑戰公權力是自己惹出來的
"警察"被打死的當時,他的身分是非值勤警察還是圍事呢
非關鍵涉案人士也被提死刑 不知道這位檢座是什麼依據突然感覺台灣變成獨裁國家了
作者:
crea0520 (十年之前...)
2014-11-14 09:20:00都還沒定讞咧,而且會執行再說
作者:
xman262 (內湖中信兄弟)
2014-11-14 09:24:00鄭傑呢 講清楚說明白啊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4-11-14 09:26:00就說要殺就要殺多點 這案例就是殺太少才會一次21個都要
作者:
wzch (殺很小)
2014-11-14 09:28:00當打手的死刑~教唆者繳錢沒事~
作者: royshih0418 (Small M) 2014-11-14 09:29:00
求處死刑才會關久一點 求處30年的話只會判3年 懂嗎?
作者:
esp0122 (金屬魂)
2014-11-14 09:29:00先把 張彥文跟鄭捷給斃了再來談死刑好嗎…zzzz
作者:
iiscon (となりのぶたく)
2014-11-14 09:32:00幹..警察下班就是平民啊
當初去夜店時 不第一時間表態身分 還踹人一腳 是怎樣?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4-11-14 09:39:00重判3年
作者:
tall192 (一百九十二)
2014-11-14 09:39:00不這樣搞哪有錢賺阿?又還沒定讞當然一直上訴一直賺阿
作者:
LaHu (光與影的交錯)
2014-11-14 09:42:00看看最後會派幾個死刑啦
作者:
ultraccs (shungs)
2014-11-14 09:43:00殺一兩個在台灣不可能死刑 搞不好變成過失殺人
作者: MacOSX10 2014-11-14 09:51:00
綁起來用坦克車一口氣壓過去就好
作者: mike42 (123) 2014-11-14 10:03:00
通通槍斃,幹
作者:
jojochen (人言而無信就是兆玄)
2014-11-14 10:22:00不殺猴儆雞一下 以後大家不怕政府打手警察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