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離譜 酒駕女受檢遭逼脫光

作者: crossmyheart (我發誓)   2014-11-14 10:45:26
這是甚麼三寶邏輯啊 台灣警察智商只有60嗎?
因為一點抓到酒駕 所以可能剛從夜店出來
因為剛從夜店出來 所以可能有吸毒或是販毒
因為上次有一個毒販自殺 所以我要徹底搜身
所以你要把B翻出來給我看(皮帶刀是藏在B裡面嗎?)
難怪上次西門町有人帶個面具就被警察撂倒 他們的邏輯可能是
因為學運有人戴面具 所以可能這人是學運份子
因為是學運份子 所以今天馬奶出來要去嗆他
呼籲提高警校入學標準~
※ 引述《lpbrother (LP哥)》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離譜 酒駕女受檢遭逼脫光
: 3.完整新聞內文:
: 離譜 酒駕女受檢遭逼脫光
: 美眉「最恥辱一天」批女警執法過當
: 2014年11月14日
: 林女表示當天只穿這件外套和連身裙,竟被女警要求脫光受檢。林金聖攝
: 【潘姵如、林金聖╱台北報導】太離譜!北市一名女子酒駕涉公共危險罪,進入警局留置
: 室前,卻遭女警要求連內衣褲都要脫光以接受檢查,女子委曲配合以雙手護住隱私處,深
: 覺受辱當場痛哭。她說:「這是我人生中最恥辱的一天!」質疑警方執法過當。警方坦承
: 女警執法技巧不符比例原則,將進行檢討。
: 林女酒測值超標被警方開單告發,並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林金聖攝
: 被迫脫光搜身的林姓女子(二十六歲)從事美容業約七年時間,她說前天凌晨與友人聚餐
: ,喝了啤酒後騎機車,途中被松山分局交通分隊攔下,酒測值零點四MG/L超過標準值,警
: 方依法扣車並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她指出,酒駕本應受罰,但卻遇上「作夢都沒想到」
: 的對待。
: 林女向《蘋果》表示,做完筆錄進入留置室前,柯姓女警告知須搜身,帶到小房間要她脫
: 掉衣服。
: 關留置室依規檢查
: 林女說,當天她穿著沒口袋、材質輕薄連身長裙,配合將衣服脫掉只剩內衣褲,不料,女
: 警又說:「內衣褲也要!」她雖抗議:「有必要這樣嗎?」但女警仍堅決說:「這是例行
: 公事!」她難堪地將內衣褪下,只能用手護住胸部,但女警又再要她脫下內褲,強調「這
: 是規定」,她只得將內褲脫到膝蓋處,哽咽地說:「這樣可以了嗎?」女警才點頭,示意
: 她將衣服穿回。
: 對於遭控執法過當,松山分局偵查隊長侯江全指出,女警對林女搜身是依《刑事訴訟法》
: 規定,若因此造成當事人不舒服,會針對執行技巧做改善;台北市刑大表示,警方執勤應
: 依個案不同,注意執法技巧和比例原則。
: 女警稱怕發生憾事
: 刑事局指出,女警要求酒駕女嫌犯一絲不掛搜身,的確不符合比例原則,但並無違法。
: 柯姓女警向長官表示,去年曾發生女毒販丁沛汝送法院後,以皮帶刀自盡憾事,「寧可嚴
: 格也不想讓憾事發生。」且當天林女被查獲酒駕時間是凌晨一時,懷疑是否上夜店而可能
: 跟毒品有關係,才會要求脫衣檢查。
: 警員已涉妨害自由
: 律師李岳洋認為,警方已逾越執法的比例原則,建議向警方督察系統申訴;輔大法律系副
: 教授吳豪人表示,女警在沒有合理懷疑的前提下,擅自對酒駕民眾提出脫衣搜身的要求,
: 明顯違反法律賦予警察搜身的權力,如此囂張又粗暴的方式,已涉妨害自由,《警察職權
: 行使法》未明定搜身要求,警方就應該限縮權力,而不是無限至擴權,進而傷害民眾權益
: 。
: 全裸搜身示意圖
: 林女酒駕被關入留置室前,柯姓女警要她脫光搜身,林女無奈配合。
: 警搜身時民眾可主張權益
: .當場拒絕,要求警方說明搜身理由
: .提出異議,要求警方製作異議紀錄
: .手機錄影錄音,保存證據
: .移送地檢署時,向檢察官提出異議
: .日後對警提告妨害自由
: 資料來源:輔大法律系副教授吳豪人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114/36206901/
: 5.備註: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4-11-14 10:46:00
警察有槍 做什麼都行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11-14 10:46:00
警察真爽,可以隨意叫大家脫光
作者: Absioute (千紙鶴 千烈陽)   2014-11-14 10:47:00
據說當兵會讓人智商下降 現在連當警察也會嗎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14-11-14 10:47:00
不同意會怎樣?
作者: sophia810413 (Seth.)   2014-11-14 10:47:00
警校錄取標準很高 問題是教育內容
作者: bmmbmmbmm (科學家)   2014-11-14 10:47:00
警察國家嘛~憲法都可以無視了
作者: twod758 (IamCatミ'_'ミ)   2014-11-14 10:47:00
外套脫掉 脫掉 外套脫掉~上衣脫掉 脫掉 上衣脫掉 o'_'o
作者: MOHAA (ΙΧΘΥΣ)   2014-11-14 10:47:00
樓上是不是倒因為果wwwwww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4-11-14 10:48:00
不同意 看你要被過肩摔 還是射大腿
作者: hihimen (aa)   2014-11-14 10:51:00
哪個警察說要看b了,連碰都沒碰到
作者: iam0718 (999)   2014-11-14 10:51:00
看來很多人都被開過單有怨恨
作者: hihimen (aa)   2014-11-14 10:52:00
你帶面具去美國總統面前快速移動看會怎樣吧
作者: Tieylea (A.T.C.G)   2014-11-14 10:55:00
原po應該沒見過皮帶刀和內衣藏刀片的嫌疑人
作者: sars7125889 (sars7125889)   2014-11-14 10:56:00
上次只是自殺而已要是這次換警察被桶咧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11-14 10:56:00
就算帶刀片,有問題嗎?我也隨身帶美工刀,所以呢?我帶刀片就表示一定要殺人或自殺嗎?
作者: crossmyheart (我發誓)   2014-11-14 10:57:00
所以B真的可以藏皮帶刀?
作者: hihimen (aa)   2014-11-14 10:57:00
進拘留本來就任何危險物品都不能帶了,樓上是有事嗎
作者: Tieylea (A.T.C.G)   2014-11-14 10:58:00
所以就有人想不開畏罪自殺在拘留所或地檢持械嗆法官
作者: hihimen (aa)   2014-11-14 10:58:00
此新聞只是脫衣目檢,誰說有看b了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1-14 10:58:00
B 可隱藏刀片?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11-14 11:00:00
沒有事啊,我只是問個問題而已,問問題不行嗎?警察買個金屬檢查器很難嗎?先檢查是否有金屬再脫衣檢查比較合理吧一開始就脫衣服正常嗎?
作者: hihimen (aa)   2014-11-14 11:03:00
進監獄都要挖菊花了,你也要問是在挖什麼嗎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1-14 11:04:00
為什麼不關心男性生命 酒駕男的也應該脫內褲看屁眼才對啊
作者: hihimen (aa)   2014-11-14 11:05:00
公共危險罪是要拘留耶,什麼做筆錄.....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1-14 11:06:00
這樣說不定警察有幸觀賞酒駕議員屁眼喔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2014-11-14 11:07:00
拘留跟筆錄搞不清楚 你把台灣想成烏托邦喔 沒人會在內衣藏東西 別人吃麵你在喊燒 萬一出事你扛的起責任?
作者: hihimen (aa)   2014-11-14 11:08:00
酒駕拘留是要關一天的好嗎,真的搞不清楚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2014-11-14 11:09:00
講的一副理所當然 那你去編拘留SOP啊
作者: keymaker   2014-11-14 11:12:00
敢問拘留跟監禁的不同?! 願聞其詳。酒駕呼氣酒精濃度已超標,已該當刑法185-3,醉態駕駛罪
作者: hihimen (aa)   2014-11-14 11:14:00
算啦,反正原PO覺得被拘留帶刀帶槍帶a片都是正常的
作者: keymaker   2014-11-14 11:15:00
依刑事訴訟法,現行犯予以逮捕。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11-14 11:15:00
醉態駕駛罪是哪來的名稱...
作者: hihimen (aa)   2014-11-14 11:15:00
也沒看過過去一堆女犯身上藏哪些東西拘留法第16條,被拘留人入、出所時送、提案人員應協助看
作者: toyhsu (嚕嚕米)   2014-11-14 11:16:00
是啊 在電腦前面屁話又沒責任 出事了是警察扛 又不是他扛
作者: hihimen (aa)   2014-11-14 11:17:00
守員警檢查被拘留人身體、保管、發還被拘留人財物及辦理其他入、出所手續。
作者: keymaker   2014-11-14 11:19:00
醉態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作者: s9160632 (魚腥草)   2014-11-14 11:21:00
在仇警嗎??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1-14 11:21:00
一句話 那酒駕男被拘留有沒有全部被脫光看屁眼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11-14 11:21:00
你回去翻一下185-3條文 哪個字跟要件有提到醉態?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1-14 11:22:00
難道看不起男性屁股喔 男性的命不是命喔 請保障男性生命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4-11-14 11:23:00
會不會是帶到警局時太囂張所以故意被整,一般沒在脫的吧
作者: keymaker   2014-11-14 11:24:00
實務就將185-3稱為醉態駕駛罪,這有什麼好爭的嗎??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11-14 11:26:00
你去看實務判決 實務稱之為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哪個天兵會把條文要件沒有的東西寫在稱呼上?
作者: keymaker   2014-11-14 11:27:00
都已經該當刑法185-3了,還行政罰?! 什麼邏輯?!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11-14 11:28:00
更何況醉態根本就是個不確定法律概念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11-14 11:28:00
就警察局不肯花錢買金屬探測器跟X光機設備,所以只能脫光,而且警察也沒有事先說明居留法跟檢查什麼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11-14 11:30:00
刑法沒念好沒關係 但不要亂引名稱誤導人
作者: hihimen (aa)   2014-11-14 11:30:00
就拘留法16 17條就有規定要檢查身體了啦,還在那買設備
作者: s9160632 (魚腥草)   2014-11-14 11:30:00
問候警察智商還不算?要批評可以壓 別開地圖砲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11-14 11:32:00
而且還賴給實務.麻煩你找一篇實務稱醉態駕駛罪的判決?
作者: Sanco (人老了一切都不同了)   2014-11-14 11:32:00
只有叫他脫衣服檢查 沒叫他翻B吧 不要誇大化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11-14 11:36:00
阿..我懂了 你不知道185-3在去年六月修正了對嗎?
作者: hihimen (aa)   2014-11-14 11:37:00
誰的B是脫了內褲就看的到???女警是有叫你把腳抬高嗎還是你的鮑魚垂到地上了女毒犯自殺案 3警列業務過失致死罪被告隨便一個小刀片都可以放到內褲裡好嗎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11-14 11:43:00
那也是警察沒有工會造成的啊,自己不去找立委修法才會沒事就被告
作者: takeashot (shooter)   2014-11-14 12:02:00
覺得不要只聽一面之詞 公權力已經很薄弱了 也許當下的
作者: s9160632 (魚腥草)   2014-11-14 12:27:00
情覺得片面之詞+1 先哭就先贏嗎?看不慣這種酒駕還敢說“我只是酒駕而已耶!”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11-14 13:23:00
新聞平衡報導了分局偵查隊長跟刑事局的說法最起碼該酒駕女子被要求脫光搜身應該不只是一面之詞了不然我相信偵查隊長的說法會是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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