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破紀錄 21人求死刑 殺警 富少情侶竟逃死

作者: z83420123 (VoLTsRiNe)   2014-11-14 12:53:40
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破紀錄 21人求死刑 殺警 富少情侶竟逃死罪
3.完整新聞內文:
【綜合報導】震驚全國的北市刑警薛貞國遭圍殺案,台北地檢署昨偵結認定,富二代曾威
豪及女友劉芯彤因在夜店發生糾紛,透過黑幫蕭叡鴻糾眾登門討公道,混亂中將薛打死,
將曾威豪等六十人起訴,其中蕭等二十一人無視薛已表明警察身分,仍痛下殺手,被依殺
人罪嫌求處「極重之刑」,也就是死刑,創同案被求死刑最多人紀錄。曾、劉因無殺人犯
意,僅被依傷害致死起訴,可處七年以上徒刑,最重無期徒刑。
對於檢方求處重刑,薛貞國妻子昨表示對這些年輕人沒有恨,因為他們當時不懂自己在做
什麼,但她不能接受至今無人向她道歉。北市警局表示,薛貞國在案發當天雖休假,但趕
赴刑責區處理鬧事不幸身亡,屬於「因公死亡」,已報請銓敘部審核撫卹。
發生在今年九月十四日凌晨的夜店殺警案,因為黑幫公然殺警,備受關注,其中有多名「
二代幫」涉案,包括月砸百萬上酒店、夜店,因此結識黑幫的「富二代」曾威豪,以及松
聯幫大老萬年祥的兒子萬少丞、松山區角頭周東德的兒子周譽騰等「黑二代」,還有老牌
藝人易淑寬的兒子、「星二代」易寶宏。
北檢查出,曾威豪(二十八歲)、劉芯彤(二十一歲)九月十三日凌晨到ATT 4 FUN的
SPARK夜店消費,因過於喧嘩而與夜店楊姓安管起糾紛,被轟出去;曾、劉轉往常去的金
潮酒店,劉女找來酒店幹部蕭叡鴻要求幫忙討公道。蕭即扮演「總司令」角色,以微信、
LINE的「中山聯盟」、「中山好青年」群組,傳訊息「我朋友在夜店被打,晚上要去理論
,有空的陪我去」,通知四大司令周譽騰、萬少丞、郭士均、許淳凱召集人手。
「癱瘓夜店」爆衝突
當晚深夜十一時,六十七人在大佳河濱公園集結,蕭帶頭誓師大喊:「癱瘓夜店!」隨即
由曾威豪開車前導,其他人分路前往SPARK夜店。抵達夜店大廳後,蕭先拉住楊姓安管理
論,劉女手指著對方質問:「你昨晚也在,為什麼說你不在?」十四日凌晨一時七分,雙
方爆發首波拉扯衝突。
毆兩分鐘慘死街頭
當時休假的北市警信義分局偵查佐莊瑞源行經發現,立刻通知同樣休假的同事薛貞國來排
解,薛一時十分渾身酒氣進入大廳,先對蕭、曾怒喊:「在我管區鬧什麼!衝三小!」踢
了曾一腳,此舉引發黑幫不滿,引爆第二波衝突,周譽騰高喊:「呼伊死(台語)!殺死
他!拖出去!」並與洪翊、許淳凱及陳致霖等將薛拖往騎樓,蕭則勾住想上前救援的游姓
安管。
薛貞國被拖到騎樓後想要爬起,卻被洪翊揮拳重毆頭部,許淳凱等再分別持鋁棒和店家區
隔人潮、俗稱「紅龍柱」的紅絨繩金屬底座,或是拳打腳踢,毆打薛的頭、胸,薛遭圍殺
不到兩分鐘就倒地不起,眾人一哄而散,薛因頭顱骨折、出血嚴重,送醫不治。曾威豪則
開著千萬超跑奧迪R8載女友逃亡,隔天投案。
公開逞兇起訴60人
案發後,警方查出竹聯幫和堂萬少丞涉重嫌,對和堂撂「滅堂」狠話,並掃蕩中山、信義
等區夜店及酒店,陸續將涉案六十七人逮捕歸案,除昨遭起訴的六十人,有五人移少年法
庭審理,另有兩人昨到案後諭令交保,將另案偵結。
檢察官昨痛斥,蕭、萬、周、易等二十一人在公眾場合逞兇鬥狠,狂毆薛警行徑兇狠殘暴
,依殺人罪起訴。至於發動整起事件的曾、劉目的在報復、教訓夜店安管,且與第二波衝
突無關,應無殺人犯意,但兩人應知召集多人圍毆可能致死,因此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另
三十七人分別依傷害致死、聚眾滋事等罪起訴。
惡鴛鴦今或可交保
曾、劉等十七名主嫌仍在押,今將分別被提訊移審,由法官決定是否續押。律師陳博文說
,曾、劉被依較輕的傷害致死罪起訴,有機會獲交保。警改會發言律師馬在勤說,曾、劉
只是找人討公道,未料有人嗆聲起衝突,沒依殺人罪起訴,仍算合理。
記者昨未聯繫上曾、劉家人。周譽騰律師王志超說,無法理解檢方認定周是殺人共犯。易
寶宏的藝人母親易淑寬昨未接電話,無法取得回應。其中劉女被收押時嚎啕大哭,台北看
守所昨說,劉已適應看守所生活,不改愛漂亮本性,不時在舍房照鏡子整理儀容。
昨網友多不認法院最後會重判被告,網友Star Hsu說:「求刑而已,判刑就差很多了。」
網友歐陽孝痛批:「原來殺人主謀可以沒事喔?」
黑幫圍殺刑警
周譽騰大喊「呼伊死」後,薛貞國隨即遭圍殺,蕭叡鴻勾著夜店安管阻擋救援,富少情侶
則在遠處觀望。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1114/36206848
5.備註:
有錢人尊爵不凡
作者: QQmmmmmm (毛毛蟲啦)   2013-11-14 12:53:00
樓下zsh
作者: zsh (乙太公)   2013-11-14 12:53:00
柯屁的MG149也趕快察吧
作者: XDXDXDXDDDDD (好笑ㄇ ⊙o⊙)   2014-11-14 12:54:00
樓上zsh
作者: KENT5566 (畜生肥宅)   2014-11-14 12:54:00
樓上 zsh
作者: xanthippe (只有慚愧)   2014-11-14 12:54:00
樓上zsh哈哈哈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4-11-14 12:54:00
1F神
作者: devilshadow (大濕胸)   2014-11-14 12:54:00
這樣也能扯
作者: CP543 (盛氣平 過自寡)   2014-11-14 12:54:00
收黑錢還要判人死刑喔?
作者: godspeed933 (一路順風)   2014-11-14 12:55:00
呵 有人被夾
作者: jokohnson (小宇皮皮)   2014-11-14 12:56:00
出大錢請律師團當然逃過死罪,不然是花錢花心酸的就算坐牢也可以買通獄卒吃鮑魚龍蝦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4-11-14 13:00:00
這檢察官很有問題,21個人報死刑主謀居然只是傷害致死
作者: saLiva (龍年行大運)   2014-11-14 13:01:00
夾在中間,是三明治喔XD
作者: thirtycm (thirtycm)   2014-11-14 13:04:00
主謀還判比較輕,真有你的,恐龍
作者: v5270 (要飛了喔)   2014-11-14 13:04:00
這年頭教唆殺人的都無罪了
作者: believejoy (ふね)   2014-11-14 13:19:00
不是聽說那警察是圍事?現在漂白啦?更嚴重的都沒看求死
作者: grooving   2014-11-14 13:46:00
正妹本來就應該無罪釋放
作者: jerryw1974 (小小兵)   2014-11-14 13:57:00
其實教唆犯才是主謀吧,以因果論,也是主要的事主
作者: awangya (阿丸兄)   2014-11-14 15:22:00
最後一定10年不到 搞不好一堆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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