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
: 第310條
: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第二項
: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 當然除非合成的人,能證明那張圖就是陳以真的照片 只是合成個黨徽而已
: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 很多人都以為修別人的照片來kuso不犯法,那只是要看被kuso的人的肚量而已。
: 男生可能很多被kuso就算了,但女生的自尊心會比較強
: 這樣隨便用這樣的照片合成,不但成性騷擾也達到了加重誹謗罪的程度了。
誹謗罪的構成要件,首先要有指謫或傳述具體事實足以毀損他人社會評價之行為。
如果以這張圖來看,想要傳述的具體事實應該是指陳以真是國民黨籍這件事實。所以D大
認為陳以真是國民黨籍這件事,是足以毀損她的名譽之事嗎?
加映老甘刑分教學:僅抽象地公然為謾罵或嘲弄,並未指謫具體事實則屬侮辱罪之範疇。
聽說這張圖的本體是林志玲,陳以真當然可以覺得她被侮辱,這我沒意見。不過如果有
人把我的臉加在宥勝的身體上,我應該是不會告他公然侮辱吧,哈~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11-14 15:42:00身為正常男人,第一眼會看的應該是奶子不是黨徽吧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11-14 15:43:00要是換成四叉貓的裸PP照放馬路上呢? (會被偷搬走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1-14 15:43:00我說合成黨徽這件事情是政治性言論好嗎 你有看懂我寫的?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14-11-14 15:43:00你不告不代表別人不能告
作者:
alan5 (小安)
2014-11-14 15:43:00早就在推文講過了 還po一篇出來被打
作者:
sugizo0 (臺灣魯蛇)
2014-11-14 15:44:00加在宥勝的身體上 XDDDDDDDDDDDDD 算稱讚吧我想...
作者:
alan5 (小安)
2014-11-14 15:44:00誹謗很難 性騷擾機會頗大
作者:
Q12345Q ( )
2014-11-14 15:46:00甘添貴 讀他的刑分不多耶 他還有在教世新嗎? 還是曾輔大?
我還不知道今天幫你合成這身材不錯的照片 叫貶損你人格
作者:
alan5 (小安)
2014-11-14 15:46:00d大這個個案因為是AV女優才可能讓誹謗成立
作者:
zeyi (澤伊)
2014-11-14 15:47:00閣下刑310但書是否漏未解釋?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11-14 15:47:00有身材不錯嗎?搞不好陳以真本人身材更好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4-11-14 15:48:00
你好像搞錯重點 = =重點在性騷擾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4-11-14 15:49:00我第一次聽說 犯不犯法是看身材的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1-14 15:49:00那你就看法官有無覺得這張照片有沒有影響到陳以真的形象囉
今天是有人出來戰誹謗喔 我是不知道這張照片哪裡有貶損
作者:
alan5 (小安)
2014-11-14 15:49:00這篇沒搞錯啊 回前一篇的"誹謗"的部分
作者:
sugizo0 (臺灣魯蛇)
2014-11-14 15:50:00好想私信給鍵盤法官針對這情況諮詢 XD
人格或名譽啦 給你合個身材不錯還補個國民黨徽叫貶損人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1-14 15:50:00陳以真在社會的形象都是維持清新、清純的意象吧
作者:
alan5 (小安)
2014-11-14 15:51:00這是性騷不是誹謗啊............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1-14 15:51:00否則故意合成暴露照片,本來就貶抑到陳以真建立的社會形象
你也要看這張有無裸露到讓你覺得淫亂不堪的程度 照你這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11-14 15:52:00性騷擾明明很好成立,不信你走在路上對女生喵幾眼試看看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4-11-14 15:52:00
看身材來構不構成犯罪 這真的很有笑點 ~"~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1-14 15:52:00你覺得不構成我覺得構成 那就交給法官來判囉^^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1-14 15:53:00你傻了嗎 重點是因為你"合成"非真實的照片如果這張照片原本就是陳小姐自己的照片 那你證明是真實
作者:
Q12345Q ( )
2014-11-14 15:54:00給法官認定 我PS阿拉伯企業家 吃豬肉 我看我麻煩也大了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1-14 15:54:00所以不會處罰你,但你是"合成"的好嗎 就是非真實的照片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4-11-14 15:55:00
阿拉伯人真的要告你 也可以啊還PS吃豬肉 = =
性騷歸性騷 誹謗歸誹謗啊 你要拿你那套性騷的標準來讓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4-11-14 15:56:00阿拉伯人應該不是告人那麼簡單.... 搞不好恐怖份子都來找你聊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1-14 15:56:00你知道如果合成性騷擾著照片構成通常誹謗罪也會構成...
誹謗罪的成立 那就跟主觀上偷竊意圖直接套到強盜罪一樣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1-14 15:57:00因為重點就是貶抑他人的人格跟人性尊嚴 這就是重點
作者:
alan5 (小安)
2014-11-14 15:58:00那是因為合成的照片通常只有清涼照的貶意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1-14 15:58:00不然你貼黨徽就好,為何要故意去選那種根候選人形象不符的
說他國民黨 家黨徽 叫損抑人格喔 中間選民的頭腦 哀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4-11-14 15:59:00你把黨徽拿掉 也夠成喔 國民黨黨徽不是重點 不過在八卦板是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1-14 15:59:00今天根本就不是在討論加黨徽的事情 怎麼有人這樣亂入哩
就跟你講說要清涼到什麼程度啊 有清涼到貶損人性尊嚴?
作者:
alan5 (小安)
2014-11-14 16:00:00誇讚你身材很好 所以合成林志玲 性騷成立但誹謗GG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11-14 16:01:00簡單來講交給法院來認定吧 這不是我你我可以爭論的問題
作者:
Q12345Q ( )
2014-11-14 16:01:00爭論點就是她是政治人物 平常穿著是否有清涼的表現 這樣
作者: nepenthes7 2014-11-14 16:01:00
國民黨的黨徽都不敢放的人有人格?
作者: nepenthes7 2014-11-14 16:02:00
呵 作賊喊抓賊的蛆才可怕呢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4-11-14 16:03:00他有選舉照 和放不放國民黨黨徽有什麼關係 為什麼一定要清涼照
作者:
alan5 (小安)
2014-11-14 16:04:00我是不知道誰挑戰了什麼法律的底線啦是啊那些都是侵權 但誹謗很難成立啊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4-11-14 16:05:00這要看律師的功力了
作者:
alan5 (小安)
2014-11-14 16:06:00兩邊都有 看誰強誰弱了
我是今天才知道政黑的人格都很容易貶損很脆弱 難怪見解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4-11-14 16:06:00
原來爆乳就是形象不清新 這種見解真是讓人受教了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4-11-14 16:09:00不是每個人都喜歡被改清涼照 你是媽喜的癖好 那你幫他改不代表其他人想當然喜歡
作者: nepenthes7 2014-11-14 16:10:00
你不喜歡關我屁事喔
作者:
alan5 (小安)
2014-11-14 16:10:00所以你不喜歡的事就告誹謗嗎?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4-11-14 16:12:00不好意思 搞錯人 是上篇einard666 他推文說他媽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4-11-14 16:13:00不喜歡可以告阿 這是權力 很多事情你不喜觀也可以去告阿而且這件事情 明顯就已經在踩線了
作者:
alan5 (小安)
2014-11-14 16:18:00踩的不是誹謗這條線啊.. 跟原po要回的點一樣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4-11-14 16:22:00踩線你就只認定我說的是那一條嗎
作者:
alan5 (小安)
2014-11-14 16:24:00阿這篇不就在討論這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