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好像有人做過相關的說明,不過好像還可以更清楚。
這是我的了解,有問題的話,請高手指正。
問:現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到底立法進度和狀態為何
答:4/11 七個版本的監督條例草案已在院會,一讀通過,交付委員會審查。
但是民進黨為阻止國民黨輪值召委取得排案權,馬上提出復議案,等自己
輪到召委,則撤案,這時則換國民黨提出復議。所以,法案進度處於
實質凍結狀態。
問:為什麼兩黨都要搶排案權
答:因為對審查進度和最後結果有很大影響。所以國民黨黨鞭費鴻泰要求,
可以給民進黨審查,但要先承諾在多久之內能審查完。
問:復議案通過與否有什麼結果
答:復議案通過 → 全案退回程序委員會,從頭來過
復議案不通過 → 進入內政委員會,開始審查
問:為什麼國民黨宣稱要否決自己提出的復議案
答:根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四十五條:復議動議經表決後,不得再為復議之動議。
也就是若復議案沒通過,則不得再提復議,等於確認監督條例草案正式付委審查
,而下周內政委員會輪值召委是國民黨吳育昇。
問:既然兩黨都提出復議案,阻擋監督條例付委,為什麼民進黨受到較多責難
答:因為民進黨提的復議案,根本無法出程序委員會,進入院會表決。
反之,國民黨只要高興,隨時可以把他提的復議案拿到院會,然後人數劣勢
的民進黨就只能用各種議事規則來阻擋,營造出好像民進黨杯葛監督條例的形象。
PS 復議 非 覆議,覆議乃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之法案不高興時,得請立法院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