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輕罰令慚愧》 嘿咻12歲少女 判2年

作者: train60125 (少壯能幾時)   2014-11-17 08:53:43
自由電子報
《輕罰令慚愧》 嘿咻12歲少女 判2年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李姓男子犯下妨害性自主案入監,出獄才2個多月,因與
12歲少女小敏(化名)嘿咻,被依與未滿14歲之女為性交罪起訴;法院審酌他犯後態
度良好,特地引地藏十輪經「應輕治罰;令其慚愧,懺悔所犯」,輕判他2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20多歲李男當兵時,犯下妨害性自主案,被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判刑2年
8月,去年8月出獄才2個月,被查獲透過「微信」通訊軟體,「搖出」12歲少女小敏,
先騎車載至九份賞景,再到旅社嘿咻1次,被依與未滿14歲之女為性交罪起訴。
李在5年內又犯案,依刑法規定,應予加重其刑。法院審理時,李男坦承犯行,小敏則
供稱並未受迫。
法官審酌李男坦承犯行,有意賠償小敏15萬元和解,且李的行為未對小敏身、心造成較
大傷害,相對暴力性侵害類型,可責性較低,若依法定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來判,實在
太重,應量輕度之刑,故判李 2 年徒刑。
法官另引用地藏十輪經「若犯重罪,應重治罰;若犯中罪,應中治罰;若犯輕罪,應
輕治罰;令其慚愧,懺悔所犯」來說明輕判李的理由。
http://goo.gl/xXzwwj
備註:小敏,要打砲嗎?
作者: Hodou ( ̄︶ ̄)   2014-11-17 08:54:00
小敏 是你?
作者: imanikki (とっつぁん(′‧ω‧‵))   2014-11-17 08:55:00
好啊
作者: redsa12 (哈吉米)   2014-11-17 08:55:00
說真的 怎麼有人12歲吃得下去 超噁
作者: kitune (狐)   2014-11-17 08:55:00
小敏,跟我一起去摩鐵好不好啊
作者: MangoTW (不在線上)   2014-11-17 08:55:00
好啊~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4-11-17 08:55:00
那如果輕罰不會慚愧呢???? 不算縱犯???
作者: redsa12 (哈吉米)   2014-11-17 08:56:00
幹我錯了 八卦版一大堆...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4-11-17 08:56:00
一堆國小門口小學生跟高中生差不多,發育超好
作者: icefrog (冰蛙)   2014-11-17 08:56:00
窯一窯
作者: hohohoha (天佑台灣)   2014-11-17 09:01:00
15萬外加關兩年 好貴!!
作者: Leeng (Leeng)   2014-11-17 09:03:00
應輕治罰;令其慚愧,懺悔所犯 笑死惹
作者: hsiyafel (思想)   2014-11-17 09:03:00
小敏? 這你也好?
作者: lunhsuan (虛無飄渺)   2014-11-17 09:06:00
我帶你去....
作者: po3d (po)   2014-11-17 09:07:00
所以法官考試會考地藏十輪經嗎?
作者: iam0718 (999)   2014-11-17 09:13:00
哈哈 這就是讀了一堆書的法律人
作者: asd065 (DUG)   2014-11-17 09:13:00
聽起來小敏沒感覺不爽就好~~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11-17 09:14:00
爽歪歪
作者: kenike   2014-11-17 09:16:00
引個可蘭經算了
作者: WalterbyJeff (Be the field)   2014-11-17 09:24:00
引用地藏經判案...這...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4-11-17 09:27:00
這小敏還沒長大就.. 下一篇會不會問 記者己經連標點符號都故意看不懂的八掛
作者: fzrpower (@NPC's Follower)   2014-11-17 09:38:00
所謂的有悔意,原來是這樣啊,真了不起的司法。
作者: carriar (我跟自己...不太熟)   2014-11-17 09:47:00
樓上沒看懂與被害人和解又未對被害人強迫是合意的中文嗎?
作者: MessiWang   2014-11-17 10:27:00
有前科還輕判 根本是變態一個 鬼島法律沒救了
作者: w3160828 (kk)   2014-11-17 10:28:00
一堆12歲身材完暴18歲的好嗎 還活在一百年前嗎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4-11-17 10:37:00
引用可蘭經不是更好?怎不用引用英國教育部的意見 這樣還可以判無罪
作者: cat5819 (- -")   2014-11-17 10:52:00
奇怪,法律人都說法官不能自己造法,所以酒駕致死不會死刑,怎麼明定最低刑度3年以上卻可以只判兩年?
作者: DerrickLin (酒家何處有)   2014-11-17 10:53:00
現在國中一年級的就有D奶了~而且不是龍 看起來就不像以前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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