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柯P新政】#30 警政治安 (馮光遠的政見回應)

作者: pig8012   2014-11-17 09:15:23
各位市民朋友,早安。
日前柯文哲醫師發表了他的警政政策,其中提到,他主張將來警察在處理群眾抗爭時候,
所有警察都要有很清楚的編號,才不會抓不到人。
我們認為柯文哲醫師顯然混淆了問題的所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早已規定,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警察未依此項規
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但是不止318、324,由歷次的抗爭事件中,我們都可看到警察刻意的除下衣服上的編號,
人民若依照上開法條行使拒絕權,反而成為警察將人民帶回居留(號稱「盤查」)的藉
口。
日前黑色島國青年的抗議活動,甚至傳出現場指揮官先下令警察脫掉制服背心後,
才開始劇烈的壓制抗議者。
問題不在於警察沒有編號,而在於警察刻意違法,以及檢警對違法員警的官官相護。
不從結構面改進警政,在制度中引進民主元素,讓基層員警有能力抗拒長官不當、
違法命令,警察違法及基層員警的血汗問題,永無解決之日。
所以,馮光遠競選團隊早已提出「警、消組織工會」的政策,請和我們一起,
再看一次馮光遠怎麼說。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11-17 09:17:00
市長不會干預警局人事 只會去拍桌子 EX混蛋市長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1-17 09:17:00
所以不就是主張不可以刻意除去,還要放大明顯嗎 -w-
作者: s540421 (虫它虫它)   2014-11-17 09:17:00
消防員基本上不太與醫師接觸,主要以護士為主
作者: alwaysstrong (不要踩小強)   2014-11-17 09:18:00
沒有混淆吧,雖然有法,但之前都刻意不落實。柯P的政見就是要徹底落實這項法條啊!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4-11-17 09:29:00
柯是以提高待遇維持公正公平 讓警察素質提高以便未來逐年增加人力可以見效 並且提倡有法落實 要從法制出手一介市長不能完全擔保 那是議員的責任 至於工會柯有提過依現有法條無法成立工會但可以用協會替代其功能http://bit.ly/1xG1FuS 法禁警消組工會 柯P:可組「協會」代替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4-11-17 09:36:00
協會早就有了
作者: jansan (阿呆喵)   2014-11-17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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