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警察?公務員?未出示身分制服 嚴重限

作者: linboy0303 (BOY)   2014-11-17 09:51:54
※ 引述《kenny468 (肯尼肆陸捌)》之銘言:
: 剛回家看到 不知道有沒有OP
: 今天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到中國科大嗆馬
: 有成員遭抬離後 被七八名
: 沒穿制服 沒出示證件 沒有告知編號 沒有露出警徽 全程不發一語的
: 不 知 道 是 哪 來 的 人
: 不 知 道 是 警 察 還 是 流 氓
: 團團包圍 限制人身自由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esjxt3yrR8&list=UUsdM_mwCvQMtx00kzE2rR6A
: 影片 02:10 開始
: 超級誇張........
: 大家不要吵!我改標題先
: 噓的人要不要解釋一下 不管是國安人員還是警察 到底可不可以不出示身分?
: 我找幾個人說是國安局的把你圍起來好不好? 更何況影片中還沒有說
: 補充:
: 第十四條
: 特勤人員或特勤編組人員行使職權時,應出示證件或著制服表明身分,
: 並應告知事由。
: 特勤人員或特勤編組人員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自以為有理又偏頗的抗爭者。
捏著一個小命令就認為可以翻天?
懂不懂什麼叫避免緊急危難?
難道要維安人員一邊從口袋掏出證件,
一邊舉起告示牌進行三次警告?
確認完你看到並瞭解其身分後再行執法?
場景在戶外,我預估你們沒有接受安檢。
現場也沒有警犬或拒馬。
請問你敢保證以下情況不會發生:
衝到總統面前的不明人士身上沒有危險物品?
沒有暗藏任何可致他人死亡或傷殘物品?
不會從喉嚨或肛門中挖出硫酸或汽油?
不會揮舞拳頭或使用關節技?
沒有高傳染性疾病?
同樣的情況不止是在總統的安全維護,
機場或軍營……涉及大眾安全或國家機密之處。
不信的話,你最好不要亂試。
後果絕對不是告誡並查驗身分這麼簡單。
為什麼我說你們偏頗?
你可以去找大法官釋憲,
要求執法單位修改執行方式。
(搞不好從此改變)
若未更改現制,請問你要告誰?
告這些盡忠職守的維安人員?
可以,儘管告。
儘管很多納粹都是執行命令殺猶太人,
最後還是送上國際法庭處死。
因為他們當時泯滅人知。
只要你認為這些人和納粹一樣喪心病狂,
應該失業或被大眾批鬥。
那就儘管告吧!
每個做自己工作維持社會安定的人,
都該捨棄工作、扛起白布條,
和你們一起衝擊總統,對吧?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11-17 09:52:00
義圖使人被蹦蹦 這叫啥 叫唆犯罪?總召 就決定是你了?
作者: kuninaka   2014-11-17 09:52:00
連勝文:給衝撞體制者一個教訓台灣是一個人民要守法,執法不必依法的地方以法治理人民,依法選擇性執法
作者: ccpz (OoOoOo)   2014-11-17 09:53:00
連戰:給阿扁一個教訓,不用在意社會體制
作者: kuninaka   2014-11-17 09:54:00
為了保護馬小九,八家將也可以出巡
作者: kiaee (ki)   2014-11-17 09:54:00
如果今天是阿扁 原PO還會出來說話嗎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4-11-17 09:55:00
如果陳水扁又來了,可以看看執政時發生過哪些事好嗎?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11-17 09:56:00
揮舞拳頭 使用關節技www 這機會多的是吧? 握手時(ry
作者: kokone (kokone)   2014-11-17 09:56:00
下限是沒有底線的...
作者: shadow5402 (shadow5402)   2014-11-17 09:56:00
我不懂,根據"法律"要求警務或國安人員出示證件有甚麼好緊急危難的?那本來就是他們該遵守的法規吧...
作者: yoyostar1990 (~Yoyo~)   2014-11-17 09:57:00
出示個證件是要幾秒鐘? 穿著警察制服出來很困難?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11-17 09:57:00
有沒有聽過 警察國家? 這樣剛剛好而已辣
作者: ccpz (OoOoOo)   2014-11-17 09:58:00
結果還是選擇性遺忘紅衫軍和凱道夜市啦
作者: shadow5402 (shadow5402)   2014-11-17 09:58:00
至少在該影片中,他就是被一群黑衣人堵路,不出示證件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11-17 09:58:00
如果員警或特情 隨便 被告被追究責任 你付的起責嗎?
作者: FY4   2014-11-17 09:58:00
呵呵
作者: amovie ( )   2014-11-17 10:00:00
本來就該出示證件 不主動拿 被動拿時拿不出來不就是作賊心虛
作者: wu0u4 (吃大便的狗)   2014-11-17 10:01:00
好奇原po怎敢發文背書 如果那群便服是民人呢
作者: shadow5402 (shadow5402)   2014-11-17 10:01:00
我看不出來影片中的內容跟避免緊急危難的關聯避免緊急危難六個字不是這樣無限上綱用的吧?如果哪天有危險分子穿黑衣接近總統偽裝是警務或國安人員怎麼辦?就算是便衣警察,都已經把人堵住了,還不出示證件嗎?都把人攔住了,是緊急危難在哪啦
作者: kuninaka   2014-11-17 10:03:00
沒穿制服、沒有證件、沒有編號、沒有警徽
作者: callmeanswer (80摳)   2014-11-17 10:05:00
你覺得會有國安不認識國安的嗎= = ....
作者: shadow5402 (shadow5402)   2014-11-17 10:07:00
理論上應該認得,但這幾年已經有太多理論上不該有的事發生了...
作者: kokone (kokone)   2014-11-17 10:08:00
明明法條規定都列了,還要凹,這種程度還跟人談守法....
作者: cyber0305 (下一步的方向)   2014-11-17 10:14:00
拿個證件出來很困難嗎?這麼委屈可以不要當啊!
作者: jonestem (原罪)   2014-11-17 10:25:00
科科
作者: ajeroboy (阿樂)   2014-11-17 10:28:00
所以執法者已經執法了 卻仍未出示證件?你的邏輯才怪
作者: dreamyello (昔時)   2014-11-17 10:29:00
刁民
作者: deathsheep (千杯醉不倒)   2014-11-17 10:44:00
緊急危難是給公權力用的嗎?你馬英九喔?
作者: CoolboxXD (預約未來)   2014-11-17 10:52:00
抗議時請不要困擾別人,閃遠一點好嗎
作者: deathsheep (千杯醉不倒)   2014-11-17 11:16:00
你舉那什麼鳥例子?警察是路人嗎?再次印證你沒讀刑法。緊急避難不是用來架空依法行政原則。
作者: ajeroboy (阿樂)   2014-11-17 11:35:00
你有看影片嗎?抗議者被圍住要求出示證件,警察忙到無法出示證件?掛在身上很難?還是覺得執法者都跟您一樣想不到可以掛在身上或是別在衣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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