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連家拿2支紅酒謝柯P 網友:最多800元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1-17 20:00:06
※ 引述《fkdds (fkdds)》之銘言:
: 網友猜測的兩款紅酒單支都不超過新台幣500元。
: 網友以陳佩琪臉書照片肉搜,點名連家人當年所送紅酒應來自「SILVER FOX」或者「
: SILVER TEE」酒莊,《蘋果》比對後發現,「SILVER FOX」包裝及外表相似度較高,
: 網友說,但無論是這兩家酒莊的哪一家,2 支紅酒的價錢應都落在新台幣600到800元
: 間,不超過一千元。
: 陳佩琪曾在今年8月7日於臉書發文,指他整理家中舊物時,無意中發現病人對柯文哲
: 的謝函及小禮物,包括「有槍擊案的倖存者, 父母送的兩瓶葡萄酒」。網友日前找
: 出這張照片,為近日遭連戰與連方瑀砲轟的柯文哲抱不平,但也有人認為,當時柯文
: 哲身為公立醫院的醫師,怎能收病人的禮物,網友ZenUp還搬出《公務員廉政倫理規
: 範》,但網友JRaxis隨即回應,「法條不要引用一半好嗎?」指柯文哲的身分跟該
: 規範的業務適用要件不符合。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1117/507998/
蘋果日報引用我的意見是很好,歡迎引用。不過感覺有點曲解我的意思,甚至跟我的
原意完全相反。為了避免誤會,所以特此回文澄清。
直接說結論:我認為即便柯文哲醫師是公務員,這兩瓶紅酒也不超過一千塊,按照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得受贈之:
(三)受贈之財物市價在新臺幣五百元以下;或對本機關(構)內多數人為餽贈,其
市價總額在新臺幣一千元以下。」
受贈這兩瓶紅酒完全沒有問題。
我的原文如下: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6210703.A.562.html
另外我的原文想強調的還有一點:
「連戰先生身為退休公務員,而且是國內最頂級的公務人員,對於送禮的規範應該相
當瞭解,不至於送超過公務員不得收受金額的禮品才是。周守訓實在沒有必要去質
疑連戰先生送的酒,違反了公務人員的規範」
至於JRaxis的回文,是針對deann。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6209744.A.FCA.html
deann原文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6210367.A.FAA.html
JRaxis原文
還請蘋果日報記者先生/小姊明鑑。:)
作者: KENT5566 (畜生肥宅)   2013-11-17 20:00:00
來不及了 開門 查水表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4-11-17 20:01:00
高調
作者: Cheese27 (チーズ)   2014-11-17 20:01:00
這年頭記者連抄都會抄錯....
作者: sdg235 (魯宅)   2014-11-17 20:01:00
先領完五百再澄清啊
作者: aoiaoi (蒼井葵)   2014-11-17 20:02:00
記者也不是讀法律的 看得一頭霧水 難免失蹄
作者: rayba (rayba)   2014-11-17 20:02:00
記者抄完改一半很稀奇 ? 記者的誠信跟馬英九拼經濟一樣廢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4-11-17 20:03:00
好啦秀秀~
作者: lebiged (lebiged)   2014-11-17 20:03:00
你都上新聞了還有什麼不滿的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4-11-17 20:05:00
連會連夜發新聞稿指證他們家都是喝20萬一瓶的紅酒.....
作者: hyuchi0202 (被刺激到了)   2014-11-17 20:05:00
(  ̄□ ̄)/喔~~喔喔~~喔喔~~喔喔~ 爪爪
作者: alwaysstrong (不要踩小強)   2014-11-17 20:06:00
看到"直接說結論"五字,還以為接下來會有瓦倫達效應
作者: happywolf (狼仔)   2014-11-17 20:08:00
記者沒仔細看所指的對象啦..搶快的後果再說PTT的推文,除非有指名 說真的不知道在說誰也正常
作者: kennethlin   2014-11-17 20:11:00
瓦倫答沒有
作者: kiki2125 (噬謊者)   2014-11-17 20:11:00
Z大 投書吧~ 會上喔 建議拿祭止儿那篇然後來做對筆再反向論述執政黨 維力麵都出事了 還在關心400元紅酒~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11-17 20:14:00
其實這幾篇都是回文,會誤會的原因應該是JRaxis回文時,剛好把denna的第一行作者那邊刪掉了^^||
作者: aoi (Say it ain't so joe)   2014-11-17 20:14:00
記者看錯篇了
作者: kenni0526 (性感屁屁糖)   2014-11-17 20:18:00
蘋果可投書更改錯誤!
作者: amadda (小京)   2014-11-17 20:25:00
用抄的記者還抄錯是怎麼樣啊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4-11-17 20:27:00
高調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4-11-17 20:33:00
高調
作者: answer1115   2014-11-17 20:47:00
幫你
作者: amo1235 (amo)   2014-11-17 20:49:00
推高
作者: Kamakazi (球兒)   2014-11-17 20:51:00
幫高調
作者: ORK   2014-11-17 2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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