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施恩有目的 惡男奪少女初夜

作者: Sparkle001 (Sparkle)   2014-11-17 23:41:13
施恩有目的 惡男奪少女初夜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26歲吳姓男子去年4月經友人介紹,在KTV結識13歲蹺家少女,
吳男收留少女過夜,少女感恩視他為親哥哥。孰料,去年5月8日,吳男卻趁著2人躺在床
上聊天時,伸出狼爪以皮帶反綁少女雙手性侵,奪走少女初夜。事後少女脫逃,向友人哭
訴被強暴,學校得知報警,吳男一審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罪判刑7年,二審改
判5年,吳男不服上訴,日前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辯遭誣陷法官駁回 判5年徒刑定讞
吳男庭訊時堅稱,絕無性侵少女,辯稱是少女向他借500元計程車費,他只給300元,才故
意誣陷他,且如性侵少女,事後對方怎麼可能還與他一起到KTV唱歌?還回他家去拿取當
日遺留的襯衫,他還認為少女是同性戀,不可能強姦她。
少女解釋,唱歌當晚是與友人相約,根本不知道吳男會突然出現,之後會再回吳男家拿襯
衫,是想取回遭性侵的證物。
少女的3名友人證稱,當晚曾打電話給少女,在電話中曾隱約聽見少女喊「救命」、「不
要,這樣很痛」等語,打了多通電話才確認是被強姦,就叫她趕快跑。
少女逃離吳男家後,就搭計程車到會面處跟她們哭訴,下體還有流血,但少女因蹺家害怕
被媽媽責罵,不敢報警也不敢回家,就將擦拭下體的血跡衛生紙丟棄,當晚睡在路旁石椅
上,她在夢中不斷大喊「不要過來」,整個人一直發抖。
法官認為,少女雙手有遭綑綁的傷痕,驗傷結果也顯示少女的處女膜有撕裂傷,案發時少
女僅13歲,若非身歷其境,不可能將性侵情節交代得如此清楚,且吳男平日都大方請少女
友人吃飯、喝飲料,主動提供金錢花用,有恩在前,她們沒有理由誣陷吳男,因此駁回吳
男上訴。
自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30623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3-11-17 23:41:00
13歲....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徹)   2014-11-17 23:42:00
免錢的最貴
作者: johnson7103 (カマクラ)   2014-11-17 23:42:00
金眼彪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4-11-17 23:42:00
告死這一種!!!!
作者: a23633302 (鳳梨口味雞肉飯)   2014-11-17 23:43:00
為什兩人會睡在同一張床上?
作者: rookiecop   2014-11-17 23:43:00
金眼彪
作者: XieXie9527 (謝謝你9527)   2014-11-17 23:43:00
一定不帥
作者: gdsword (鍵盤熱炒店老闆)   2014-11-17 23:45:00
喔 女生13歲 男生還成年 這個死定了
作者: matto (碼頭)   2014-11-17 23:46:00
在猴急什麼啊....都快得到心了那麼衝動結果變強暴犯 心中的惡人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4-11-17 23:47:00
白癡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4-11-17 23:52:00
金眼彪施恩: 早生好幾百年也照樣中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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