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是否該公開對周刊王及爆料人提告?

作者: leoz69927 (電競板板煮 請指教)   2014-11-18 11:57:38
各位好,很不幸的沒有資格成為柯p的網軍
我也很盡力的嘲諷了說
首先周刊王莫名其妙爆了33個id指為網軍,在網路上是有實質權力的
比如我罵leoz69927是混蛋,是網軍我就可以去告他
不曉得這33個被指為網軍的弟兄要不要站出來聯合提告周刊王跟爆料人,要他們拿出確切
證據證明這33個人是不是接受柯p委托或金錢對價關係的網軍
不然就要他們道歉不然就金錢賠償
因為被指為網軍太污辱人了,不應該只是不喜歡連發一些文就要被指為網軍
這一個指為網軍的行為也等於正式對ptt宣戰,既然這樣的話就讓更多人當志工來搞的更
大一點
如果需要聯合提告或經費贊助我們鄉民都可以幫上忙,要告到他們脫褲子道歉
各位意下如何?
作者: lunhsuan (虛無飄渺)   2014-11-18 11:58:00
告哪條...
作者: sai1126 (bleach)   2014-11-18 11:58:00
支持
作者: weirdgrape (葡萄搭捷運)   2014-11-18 11:58:00
爆卦?
作者: tkfc5566 (tkfc5566)   2014-11-18 11:58:00
告不成啦…首先要怎麼知道何謂網軍
作者: UCLA0326 (辣居豬排飯)   2014-11-18 11:58:00
沒空!!!!
作者: sakula248 (pflim落榜十年爽XDDDD)   2014-11-18 11:58:00
它們還沒倒 妳先倒XDDDDDD
作者: westwet (西溼)   2014-11-18 11:58:00
週刊王:ncc和檢調都是我的人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11-18 11:58:00
我覺得告不贏吧 網軍沒有什法律上定義所以就變成法官自由心證 幹 法官是懂個鳥
作者: KillerMoDo (你媽知道你在發廢文嗎)   2014-11-18 11:59:00
沒有定義啊~~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11-18 11:59:00
更何況就算法官懂 實際上污辱性也很低
作者: TIouChen (海嘯來襲 速速撤退)   2014-11-18 11:59:00
拍拍 ~
作者: alog (A肉哥)   2014-11-18 12:00:00
我比較想知道mo ptt的logo被印成紙本需不需要拿點錢回來阿扁56q不出來表示一下嘛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4-11-18 12:01:00
以鬼島法官的智商來看 你還是別浪費時間好了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4-11-18 12:01:00
聯合大家 向媒體爆料 比較實在@@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11-18 12:01:00
甚至講白一點 這樣能告 那像神豬那種真網軍以後就用法律嚇人就飽了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4-11-18 12:04:00
聯合大家向媒體發文澄清,並反控今周刊亂爆料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4-11-18 12:17:00
告是絕對可以告 贏不贏是一回事其實可以告啦 開價10萬元和解 有這個空閒時間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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