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選舉後........

作者: hank310075 (黑白紅黃綠藍紫灰)   2014-11-18 12:24:2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區域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
長選舉結果,得票數最高與次高之候選人得票數差距,或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結果得票數
第三高與第四高之候選人得票數差距,在有效票數千分之三以內時,次高票或得票數第四
高之候選人得於投票日後七日內,向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之管轄法院聲請查封全部或一部
分投票所之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就查封之投票所於二十日內完成重新計票,並將重新計
票結果通知各主管選舉委員會。
以台北投票人口216萬 七成投票率計算151.2萬
算152萬好了
差距需小於4560票才可以申請重新驗票
如果超過的話就只能開夜市而已
※ 引述《yahoo3936 (老唐 是你?)》之銘言:
: 如果......
: 不要用如果好了,
: 我深信且必然的 連D會落選。
: 有沒有多少票差距內可以重新開票驗票的八卦??
: 這樣又會再花費多少資源(錢)?
: 可以讓偏遠地區的小朋友吃幾次營養午餐
: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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