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本身沒有犯某樣罪,或是沒有切確的證據
然後就被說有犯罪,被關起來或是被公諸天下
這種情況多不多啊?
感覺現在有沒有證據都不重要了
或是證據本身就沒有什麼正確性
這樣要誣賴人不是很方便嗎?
我記得我以前還有同學把垃圾丟到我位子上
然後跑去跟老師說我位子有垃圾
害我罰了十元
我那時候才國小笨笨的,好欺負沒有去抗議
但是機車我到現在都還記得!!!!!!!!
明明就是妳的垃圾妳這個人絕對會得個破爛下場(不過是誰我也忘了
重點是證據是被"製造"出來的
感覺現在好欺負的人越來越多了
有沒有先關人/定罪,之後再說的八卦啊?
那一個人的清白要怎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