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yeae (邱三小朋友)》之銘言:
: 筆者陸續觀察了很多新聞發現
: 殺1個人加性侵 不會死刑 理由有親情,有悔意 有照顧
: 殺2個人加搶劫 也不會死刑 理由可造化 不是罪大惡極
: 殺3個人搶劫和性侵 還是不是死刑 理由一時情緒失控 精神有問題
: 至於振傑 我大概心理也有底
: 因為台灣的法官邏輯真的是一極棒
: 我猜等等有法律魔人用法條來屁一堆了
前篇看到很多推文都在罵法官...
其實不能怪高等法院法官,
一、二審都是判死刑的。
但因為是"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
高等法院更審要是再判死刑大概還是會被撤銷發回...
剛去司法院網站查了一下案號:
高等法院 103年上重更(一)字第3號,唐股。
只能說三聲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