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性侵少女517次又滅口 法官判免死:視她

作者: aoksc (重出江湖)   2014-11-18 22:11:48
注意看最近被判死又翻盤的新聞
可以看到很多都是在上到最高法院之後
被法官用很扯的理由放過
以目前來看廢死大概也懶的跟他們眼中愚民溝通
直接從高院的法官下手就行
要說服一個人絕對比說服一群人來的輕鬆
大家會對政治狂熱挺身
但遇到這種事似乎也只是鍵盤上罵一罵
真的比抵制頂新還沒力
在這樣下去幾乎可以預見鄭捷免死的理由會有多扯
搞不好以後會出現
「兇手是一刀斃命,代表兇手尚有良知」
「兇手因為太愛對方才將對方殺害,有感化可能罪不致死」
這些法官幫忙殺人犯免死脫罪的理由
※ 引述《blue999 (FLY)》之銘言:
: 性侵少女517次又滅口 法官判免死:視她為親生女兒照顧
: 新北市一名許姓男子,3年前涉嫌性侵同居女友18歲女兒517次,直到少女母親自殺過世後
: ,她才找父親陪同報案,控告許男性侵;有過前科的許男,因害怕再次入獄,曾哭著哀求
: 少女撤告,不料得不到回應,竟惱羞成怒闖入少女香閨,以機車煞車線鋼線絞殺少女。在
: 逃亡9天後許男被捕,一審依殺人等罪合併判處死刑,但今(18)日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許
: 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還可上訴。對此,不少網友直呼「司法不公」。
: 眼淚/flickr
: (示意圖/翻攝自flickr)
: 據《蘋果日報》報導,58歲的許姓男子,自2006年開始一直性侵同居人的女兒,少女一直
: 默默忍受,直到2010年母親自殺過世後隔年,她才在生父的陪同下報案。有前科和坐牢經
: 驗的許男,因害怕再次入獄,再加上屢次要求少女撤告被拒,最後趁少女父親不在時,破
: 門闖入少女家中,以機車煞車線鋼線絞殺她。
: 雖然許男刻意營造是自殺,但檢警還是發現事有蹊蹺,連日追查9天後,終於逮捕許男歸
: 案,當時許男辯稱,是因少女盜領存款、染毒癮不聽勸,他才會一時情緒失控殺人,還不
: 斷表示自己「很後悔、很想她」。最後檢方認定,許男5年間性侵少女合計517次,並將少
: 女掐死,起訴殺人與強制性交等罪。
: 一審、二審皆判許男殺人罪死刑,但在二審時性侵罪因證據不足所以改判無罪,另判許男
: 性侵少女1次有罪,但最高法院指二審的性侵罪不在檢方起訴範圍內,屬訴外裁判,因此
: 直接撤銷,將殺人罪發回更審。今(18)日,高院更一審認為,許男在少女與母親三人同
: 居期間,對少女視同親生女兒照顧,所以改判他無期徒刑,至於二審認定性侵一次的犯行
: ,法院表示應由檢方重新偵辦起訴。
: http://www.setn.com/News.aspx?PageGroupID=1&NewsID=48835
: 有人照顧女兒 是一邊照顧 一邊幹女兒der嗎? 有這種照顧法?
作者: fq1l4i   2014-11-18 22:13:00
你我都推了一把
作者: ayeae (邱三小朋友)   2014-11-18 22:13:00
我相信這個狗屁理由會出現
作者: KINGTIGERX (細雨 河畔 擺渡人)   2014-11-18 22:13:00
鄭捷也是畸形社會的受害者<--法官不用謝我了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4-11-18 22:14:00
那有哪個政治人物敢出來說司法改革? 不管哪個黨都好
作者: Akira12Hsu (阿克)   2014-11-18 22:14:00
有沒有這些恐龍法官永遠都人肉不出來的八卦?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4-11-18 22:14:00
理由怎樣都好 廢死就是潮~ 是一種信仰~ 不值得跟平民辯
作者: sul3vu86 (鳥俠)   2014-11-18 22:15:00
五樓製杖殺人魔
作者: skylee (SKY)   2014-11-18 22:15:00
謝依涵還是被判死啊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4-11-18 22:16:00
上面說需要人肉的也很傻 法官、廢死名字都有不會自己看喔
作者: DeathTemp (邦迪亞的小金魚)   2014-11-18 22:16:00
法官是終身職,人肉啥的是有什麼用?
作者: kahowa (傀儡)   2014-11-18 22:16:00
幹 生父在幹什麼 法律沒辦法 自己的女兒就白白犧牲嗎?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4-11-18 22:18:00
法官就終身職 廢死不在乎你 真不爽自己砍了便是 人肉啥
作者: DeathTemp (邦迪亞的小金魚)   2014-11-18 22:18:00
啊,反正沒死刑,不爽的自己去想辦法啊 XDDDD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4-11-18 22:20:00
真心來說 挪威那個滿有嘲諷效果的 挑對法官或廢死更有效
作者: Trowa179   2014-11-18 22:20:00
怪廢死聯盟 黃榮堅 撲馬 顧立雄這些人吧~整個法院都
作者: Akira12Hsu (阿克)   2014-11-18 22:21:00
請原諒在下眼拙,真的找不到最後判無期的法官姓名
作者: Trowa179   2014-11-18 22:21:00
不像法院了,修道院還差不多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4-11-18 22:23:00
Akira12Hsu你沒找到判決而已 找到的話後面都有姓名
作者: Akira12Hsu (阿克)   2014-11-18 22:24:00
謝謝回答,那我自己去咕一下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11-18 22:24:00
你就算為了判死上街也沒用,司法獨立頂多就是促請立法院修法而已
作者: s921619 (麻糬)   2014-11-18 22:26:00
這什麼判決阿...太扯了吧......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11-18 22:29:00
怪到鋪馬去 鋪馬最好有辦法影響最高啦嚴格來說實際上怪的這些人在最高之力下根本微不足道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11-18 22:35:00
生氣歸生氣真的還是要能區分,法官即使判無期徒刑依然屬於合法量刑,為了這種死刑訴求上街根本沒正當性
作者: Trowa179   2014-11-18 22:46:00
李茂生的學生有啥好切割的?對學子灌輸廢死理念,對法院施壓死刑正常審判,這種學閥推動他們理念的影響力遠大過你的想像.不要因為上過課就不敢批判他們對廢死這個議題的謬論.
作者: gs0815   2014-11-18 22:47:00
這真的很扯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2:47:00
嗯嗯,老K支持的大法官最支持惡搞亂判+死刑惹建議法官跟大法官趕快換回老賊那批,棒棒棒。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11-18 23:05:00
批判他以及他師門的理念與他對最高有影響力是兩回事不要因為反對他的理念就把他個人對最高影響力混為一談沒人否定他該種理念存在 怎扯到切割去又與有無上過課何干?上過課就不敢批判(?)是不是過度延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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