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看最近被判死又翻盤的新聞
可以看到很多都是在上到最高法院之後
被法官用很扯的理由放過
以目前來看廢死大概也懶的跟他們眼中愚民溝通
直接從高院的法官下手就行
要說服一個人絕對比說服一群人來的輕鬆
大家會對政治狂熱挺身
但遇到這種事似乎也只是鍵盤上罵一罵
真的比抵制頂新還沒力
在這樣下去幾乎可以預見鄭捷免死的理由會有多扯
搞不好以後會出現
「兇手是一刀斃命,代表兇手尚有良知」
「兇手因為太愛對方才將對方殺害,有感化可能罪不致死」
這些法官幫忙殺人犯免死脫罪的理由
※ 引述《blue999 (FLY)》之銘言:
: 性侵少女517次又滅口 法官判免死:視她為親生女兒照顧
: 新北市一名許姓男子,3年前涉嫌性侵同居女友18歲女兒517次,直到少女母親自殺過世後
: ,她才找父親陪同報案,控告許男性侵;有過前科的許男,因害怕再次入獄,曾哭著哀求
: 少女撤告,不料得不到回應,竟惱羞成怒闖入少女香閨,以機車煞車線鋼線絞殺少女。在
: 逃亡9天後許男被捕,一審依殺人等罪合併判處死刑,但今(18)日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許
: 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還可上訴。對此,不少網友直呼「司法不公」。
: 眼淚/flickr
: (示意圖/翻攝自flickr)
: 據《蘋果日報》報導,58歲的許姓男子,自2006年開始一直性侵同居人的女兒,少女一直
: 默默忍受,直到2010年母親自殺過世後隔年,她才在生父的陪同下報案。有前科和坐牢經
: 驗的許男,因害怕再次入獄,再加上屢次要求少女撤告被拒,最後趁少女父親不在時,破
: 門闖入少女家中,以機車煞車線鋼線絞殺她。
: 雖然許男刻意營造是自殺,但檢警還是發現事有蹊蹺,連日追查9天後,終於逮捕許男歸
: 案,當時許男辯稱,是因少女盜領存款、染毒癮不聽勸,他才會一時情緒失控殺人,還不
: 斷表示自己「很後悔、很想她」。最後檢方認定,許男5年間性侵少女合計517次,並將少
: 女掐死,起訴殺人與強制性交等罪。
: 一審、二審皆判許男殺人罪死刑,但在二審時性侵罪因證據不足所以改判無罪,另判許男
: 性侵少女1次有罪,但最高法院指二審的性侵罪不在檢方起訴範圍內,屬訴外裁判,因此
: 直接撤銷,將殺人罪發回更審。今(18)日,高院更一審認為,許男在少女與母親三人同
: 居期間,對少女視同親生女兒照顧,所以改判他無期徒刑,至於二審認定性侵一次的犯行
: ,法院表示應由檢方重新偵辦起訴。
: http://www.setn.com/News.aspx?PageGroupID=1&NewsID=48835
: 有人照顧女兒 是一邊照顧 一邊幹女兒der嗎? 有這種照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