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性侵少女517次又滅口 法官判免死:視她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1-18 22:20:51
※ 引述《blue999 (FLY)》之銘言:
: 性侵少女517次又滅口 法官判免死:視她為親生女兒照顧
: 新北市一名許姓男子,3年前涉嫌性侵同居女友18歲女兒517次,直到少女母親自殺過世後
: ,她才找父親陪同報案,控告許男性侵;有過前科的許男,因害怕再次入獄,曾哭著哀求
中姦素刪
: 直接撤銷,將殺人罪發回更審。今(18)日,高院更一審認為,許男在少女與母親三人同
: 居期間,對少女視同親生女兒照顧,所以改判他無期徒刑,至於二審認定性侵一次的犯行
好 先講結論
這很明顯就是男方照顧女朋友(就是本案的媽媽)"順便"照顧女朋友的女兒一下
這種女方一般來說都是社會或經濟的弱勢
所以只好被予取予求
有人會說 517次? 為什麼少女不報警? 為什麼?
以少女的立場 會想說"反正都已經被....再多幾次也無所謂了"
"起碼這個叔叔 有照顧媽媽就好了"
"不然等我長大搬出去吧"
沒想到這個夢魘終究還是無法逃開
最終結局是少女香消玉殞
然後性侵狼只要法庭上深感悔意 哭哭一下 馬上減刑get!
東扣西扣差不多10年就可以放出來了
台灣讚啦! 台灣最美的風景就是人啊! 妳們說對不對?
作者: CP543 (盛氣平 過自寡)   2014-11-18 22:21:00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司法
作者: leonian (......)   2014-11-18 22:22:00
出生在什麼家庭永遠都是最重要的 投不好胎就gg了
作者: TheAVKing (I am the AV King!)   2014-11-18 22:24:00
司法超棒的,跟印度看齊
作者: ayeae (邱三小朋友)   2014-11-18 22:28:00
反正柯文哲已經當選了 這個才是要正視的問題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1-18 22:29:00
為什麼是柯文哲? 是在"新北市"耶! 不管啦阿扁下台啦!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2:35:00
還在法官的問題,我看妳們支持要頂新滾的連勝文最好了這件事情根本跟法官沒什麼關係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1-18 22:39:00
是喔? 願聞其詳喔 呵呵好個"沒什麼關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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