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性侵少女517次又滅口 法官判免死:視她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4-11-18 22:33:13
我是不太曉得為什麼大家這麼激動法官啦?
如果照PTT反廢死的思維,也就是死刑變成無期徒刑的法官罪惡。
但是看清楚這件事情的悲劇是怎麼造成的好嗎?
我再把crocus大上色的原封不動搬到這篇來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性侵少女517次又滅口 法官判免死:視她
時間 Tue Nov 18 21:20:4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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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43...壹週刊好像有報過內容(文長)
日前,新北市驚爆一起十八歲少女遭亡母同居男友謀殺案,震驚社會。
本刊深入追查發現,少女的死竟是檢警輕縱凶手所造成。少女小晴(化
名)與二個未成年妹妹長期遭惡狼許川性侵,一年前,母親發現女兒的
遭遇後離奇死亡,當時小晴的外婆曾控告許川是殺人凶手,但三芝分駐
所未向社會局通報安置三位姊妹,讓她們和嫌犯繼續住在一起。今年九
月間,小晴提起勇氣控告遭許川性侵,檢方未積極聲押,許川輕鬆從警
局離開,事後竟害小晴慘遭殺害!
許川小檔案
年齡:55歲
背景:新北市萬里人,家族在金山、萬里有土地田產,出租供人養鱒魚
,頗有積蓄。
案底:1989年曾性侵一名國中女生,家人拿錢和解才逃過官司,1994年
又涉及另樁妨害性自主罪,遭檢方求處7年徒刑。
家庭:離婚,10年前與被害人小晴的母親在三芝同居。
十二月九日,天空陰雨濛濛,三芝街頭出奇的冷。十八歲少女小晴慘遭
殺害,她的父親含著淚水,帶記者到女兒小晴被勒斃的房間,案發現場
空無一物,唯一留下來的東西,是牆壁上她親筆寫下的字:「好誇張、
好恐怖!」而她的臉書上竟留著她閱讀過的無數篇近親強暴的新聞。
檢方縱凶 勒死女
小晴在網路上的照片,全部是面無表情的獨照,唯一有笑容的照片,是
她二歲時,父親幫她拍的嬰兒照。如今,原本準備盛開的十八歲人生沒
了,害她喪命的,竟是她原本認為最可以信賴的司法。
今年八、九月,身心飽受摧殘的小晴,受不了母親同居人許川的性凌虐
,發了三封簡訊給父親王先生:「爸爸,我被啊北(指許川)欺負,很
久了,五年了,我一直不知道怎麼跟你說。」「爸爸,我的腳、身體頭
手,全都受傷,臉也腫起來,我不敢回家,啊北(許川)又要打我…我
受了很多委屈,只是一直沒有勇氣告訴你…」
當時心痛不已的王先生,要小晴和她的二個妹妹搬來和自己住,並且到
淡水分局對許川提性侵害告訴,淡水分局偵查隊長林晴忠說:「警方在
九月二十九日找許嫌,做完筆錄後,第一時間請示檢察官邱曉華,是否
將嫌犯移送至地檢署,檢方說函送(不用移送嫌犯)就好。」但邱檢察
官強調,是當時警方說「證據不足」才如此,檢警未積極查證下,就這
樣讓他離開。
許川離開警局後,大搖大擺地在三芝放話:「要給小晴一家好看。」十
一月二十九日早上六時,許川趁著王先生出門上班,破壞門窗,進入王
家,用腳踏車煞車線勒死小晴,淡水分局偵查隊在北投山區埋伏九天後
,才逮捕正要騎機車的許川。
許嫌殺害小晴後,還故布疑陣,讓命案現場看來像自殺,警方發現鋼線
綑綁床頭的一端與脖子的另一端長度不合理,認定死者遭他殺。
好姊妹小黃親眼見到小晴被許嫌性侵,跳出來阻止時,被對方拿球棒打
昏。圖為她遭打傷留下的疤痕。
好友驚爆 妹受害
檢警縱放,讓許川有機會殺小晴,本刊調查,早在一年前,小晴母親離
奇死亡時,當時小晴外婆就曾向當地派出所報案,指控許川涉嫌重大,
遺憾的是,當時檢警都未積極處理。
另外,本刊找到小晴的好友小黃,她驚爆:「許川除了性侵小晴以外,
小晴的二個妹妹也慘遭性侵。」檢警的消極,讓許川再犯案。
本刊調查,許川在地方上早已惡名昭彰,他擁槍自重,鄉里皆知,最糟
糕的是負責維持當地治安的淡水分局三芝分駐所,竟有員警與他深交,
沒人敢惹他。
小晴母親死時,許川告訴警察,女友是用童軍繩上吊自殺,他一開始先
說:「我們為了三條地瓜吵架,女友才氣得自殺。」後來又改口:「小
晴母親是被鄉民嘲笑狗男女,才會輕生。」
小晴的外婆覺得懷疑,她告訴檢警,小晴母親平時非常開朗,也沒聽說
過她有自殺念頭,怎麼會無緣無故就上吊?何況女兒死的當天,銀行帳
戶裡的錢被許川提領,小晴外婆直接到警局控告許川殺人。
警未通報 社會局
看似合理的調查,背後卻是包庇、縱放,當時未成年的三個小女生,在
母親死後,竟沒人通報社會局介入,將她們交給有血緣關係的親戚照料
,而是讓她們繼續由早有性侵前科又可能涉嫌殺害她們母親的許嫌照顧

對此,當時的三芝分駐所所長余森揚竟然說:「小女生跑來跑去,親戚
也住附近,所以沒通報社會局。」
本刊找到小晴的鄰居好友小黃,她細數小晴的悲傷人生。她說:「從小
晴讀國一被那個畜牲(許川)強姦的那天起,小晴就只信任我,把發生
在她身邊的每一件事都告訴我,平時她面無表情,不笑、不哭,好像感
覺不到快樂、痛苦。」
知母死因 不敢說
「小晴讀國一時,有一天,身上到處是瘀青,一路哭著到我家說,阿伯
趁媽媽在樓下鵝肉攤做生意,或去美容院洗頭時強姦她,還學A片玩變
態遊戲,鞭打她。從此之後,就常聽到小晴哭訴被許川性侵的事。我曾
勸小晴要報警,但許川向小晴恐嚇,如果把醜事傳出去,就要殺她及媽
媽,許川還刻意亮出一把手槍,嗆聲:﹃我是混北投的兄弟。﹄小晴只
好選擇默默隱忍。」
但這匹惡狼的淫威卻更加高漲,二個未成年妹妹相繼受害。三芝鄉親透
露,許川在地方上與友人飲酒作樂時,到處吹噓說:「媽媽被我玩,三
個女兒為了拿錢吸毒、玩樂,自願和我上床。」事情在地方上傳開後,
鄉親間的閒語,最終還是傳進了小晴母親耳裡,釀成悲劇。
小晴母親過世隔天,許川馬上送小晴一支全新 hTC高檔手機,小黃曾問
小晴:「為什麼他突然要送妳手機?」得到的答案是:「我看到我媽死
掉了,想要打電話,許川將我手機摔爛,要我不能跟別人說,才買新手
機送我。」小黃透露:「小晴曾說她知道母親的死因,但不敢說。」事
實上,警方也發現小晴母親的死因不單純,目前已重啟調查。
小晴母親過世後,許川就把她們三姊妹當性奴隸,只要沒得到他同意跑
出門,或不願與其發生關係,就是一頓拳打腳踢,並威脅要殺害她父親
,小晴只得跪在地上哭訴:「我已經沒媽了,不想再沒爸,拜託你饒了
我。」
證人報案 遭恐嚇
小黃說,以前都是聽小晴訴說悲慘遭遇,直到今年九月某日,小黃才親
眼目睹慘狀。當時她和幾名朋友在小晴家聚會聊天,凌晨一點多,喝得
醉醺醺的許川返家,當著所有人面抓住小晴頭髮,要拖入房內逞獸慾,
她直接衝上去大喊:「放開她哦!你不要碰她!」許川此時冷不防地拿
起球棒狠K小黃後腦,小黃馬上頭破血流,昏了過去。
小黃其他友人見狀,嚇得手足無措,只能呆看許川大笑,將小晴一把推
倒在房間床上。房門「砰」的一聲,關上門後,裡頭便傳出巴掌聲、怒
罵聲,沒多久,小晴嗚咽飲泣起來,此時還夾雜著男子的喘息聲。
小黃在醫院躺了三天,出院後到三芝分駐所報案,告許川殺人未遂,也
控告許川強暴小晴,員警雖幫小黃做筆錄,但沒依規定給她報案三聯單
,小黃常跑派出所問辦案進度。過幾天,許川竟帶著槍找到小黃,亮槍
警告她,不要多管閒事,不然會對她年邁的老母親不利,小黃被逼遠走
他鄉。
檢警失職 釀慘劇
本刊調查,許川是新北市萬里人,在金山、萬里一帶有土地田產,平時
租人養鱒魚,算是一名富家子弟,但他從年輕時就不學好,一九八九年
時他曾把一名國中女生拖入草叢性侵害,後來是母親拿錢和對方家屬和
解,才沒有吃上官司;一九九四年又涉及另一件妨害性自主罪。二○○
○年他到三芝做起色情小吃部。見小晴媽媽貌美,邀她合夥開鵝肉店,
騙她出軌。
小晴父親告訴本刊,即使老婆和別人跑了,仍很愛三個女兒,這些年常
回三芝看女兒,塞給她們每人二、三千元零用金。他拚命工作,朋友到
工地找他,他總是說:「拜託讓我再做一下,我大女兒這個月要買電腦
,二女兒要交住校房租。」現在家破人亡,小晴父親說:「我現在能做
的只能搬離這個傷心地。」
而造成這樣惡果,不是別人,竟然是負責除暴安良的檢警,檢警該徹查
嚴辦失職人員,以免慘劇再發生!
死亡相似處
◎小晴母親
1.吊死:與許川爭吵後,在許川住處陽台以童軍繩吊死,案發後許川將
其存款提領一空。
2.理由荒唐:許川供稱死者「為3條地瓜爭吵後自殺」。
◎小晴
1.吊死:被煞車線纏繞脖子,死在房間,煞車線長度不合理,且煞車線
塑膠外皮已遭剝除。
2.理由荒唐:許川供稱因「思念小晴,失手殺人」。
公部門失職 釀悲劇
◎三芝分駐所前所長 余森揚
小晴母親2010年離奇死亡,留下3個未成年女兒,同居人許川有殺人嫌
疑及性侵前科,警方卻未依法通報社會局,讓她們與許川繼續同住。友
人小黃後來為保護小晴,被許川持球棒敲昏,憤而向分駐所報案。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 邱曉華
小晴父親9月得知女兒遭許川性侵,憤而向警方提告,但檢察官卻以非
現行犯,及警方說證據不足為由,叫警方以函送處理,沒有聲押許川,
讓他有機會殺害小晴滅口。
http://www.nextmag.com.tw/magazine/entertainment/20140805/4673597
再為閱讀能力有問題的人標清楚重點
案底:1989年曾性侵一名國中女生,家人拿錢和解才逃過官司,1994年
又涉及另樁妨害性自主罪,遭檢方求處7年徒刑。
檢方說函送(不用移送嫌犯)就好。」但邱檢察
官強調,是當時警方說「證據不足」才如此,檢警未積極查證下,就這
樣讓他離開。
檢警縱放,讓許川有機會殺小晴,本刊調查,早在一年前,小晴母親離
奇死亡時,當時小晴外婆就曾向當地派出所報案,指控許川涉嫌重大,
遺憾的是,當時檢警都未積極處理。
另外,本刊找到小晴的好友小黃,她驚爆:「許川除了性侵小晴以外,
小晴的二個妹妹也慘遭性侵。」檢警的消極,讓許川再犯案。
小晴母親死時,許川告訴警察,女友是用童軍繩上吊自殺,他一開始先
說:「我們為了三條地瓜吵架,女友才氣得自殺。」後來又改口:「小
晴母親是被鄉民嘲笑狗男女,才會輕生。」
警未通報 社會局
看似合理的調查,背後卻是包庇、縱放,當時未成年的三個小女生,在
母親死後,竟沒人通報社會局介入,將她們交給有血緣關係的親戚照料
,而是讓她們繼續由早有性侵前科又可能涉嫌殺害她們母親的許嫌照顧

對此,當時的三芝分駐所所長余森揚竟然說:「小女生跑來跑去,親戚
也住附近,所以沒通報社會局。」
小黃在醫院躺了三天,出院後到三芝分駐所報案,告許川殺人未遂,也
控告許川強暴小晴,員警雖幫小黃做筆錄,但沒依規定給她報案三聯單
,小黃常跑派出所問辦案進度。過幾天,許川竟帶著槍找到小黃,亮槍
警告她,不要多管閒事,不然會對她年邁的老母親不利,小黃被逼遠走
他鄉。
檢警失職 釀慘劇
本刊調查,許川是新北市萬里人,在金山、萬里一帶有土地田產,平時
租人養鱒魚,算是一名富家子弟,但他從年輕時就不學好,一九八九年
時他曾把一名國中女生拖入草叢性侵害,後來是母親拿錢和對方家屬和
解,才沒有吃上官司
公部門失職 釀悲劇
◎三芝分駐所前所長 余森揚
小晴母親2010年離奇死亡,留下3個未成年女兒,同居人許川有殺人嫌
疑及性侵前科,警方卻未依法通報社會局,讓她們與許川繼續同住。友
人小黃後來為保護小晴,被許川持球棒敲昏,憤而向分駐所報案。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 邱曉華
小晴父親9月得知女兒遭許川性侵,憤而向警方提告,但檢察官卻以非
現行犯,及警方說證據不足為由,叫警方以函送處理,沒有聲押許川,
讓他有機會殺害小晴滅口。
我相信如果真的有冤魂報應這回事,小晴也不會先跑法官家的。
結果一堆鄉民在那邊打倒廢死? 原來不先阻止人命的悲劇?
另外有一篇rpg大的當地人第一手報導 文章代碼(AID): #1KQi1eMi
rgp大內文幾句
雖然警方一直都把少女媽媽死因認為是上吊自殺
可是在很多三芝人眼裡,她媽媽也是被偽裝自殺的
另外載許男去命案現場事後再載他離開的朋友,怎麼沒被依共犯論處?
警方一直跟被害人是罵吉,結果檢討法官? 鄉民正義也不是這麼搞笑。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1-18 22:34:00
所以你的結論是警察幫他____證據?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4-11-18 22:35:00
人都死了就是看判決 而判決是法官在判 檢方也有求處死刑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2:36:00
人都死了看判決? 你是在開玩笑???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4-11-18 22:36:00
以前沒有防範未然是另一回事 邏輯上別把兩件事混在一起談
作者: wingthink (蒼天的巴爾孟克)   2014-11-18 22:37:00
警方跟嫌犯是罵級,所以不能檢討法官? 這也蠻搞笑的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1-18 22:37:00
可悲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2:37:00
警調運作的話,大概只會死媽媽。 最終母女兩人死
作者: wishyouhowev (璇璇璇)   2014-11-18 22:37:00
看判決書不要看週刊
作者: invander (Rosa Gigantea)   2014-11-18 22:37:00
中間有有力人士在運作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4-11-18 22:38:00
警察爛跟法官爛有衝突嗎?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2:38:00
三個女兒被性侵,當然要打倒廢死啊。
作者: mc12355 (低知識分子)   2014-11-18 22:38:00
比較詭異的是小小分駐所真有這麼大的運作空間?
作者: mc12355 (低知識分子)   2014-11-18 22:39:00
吃案那件倒還能辦到 發生命案檢察官會去現場吧?
作者: ayeae (邱三小朋友)   2014-11-18 22:39:00
當然可以兩個一起罵阿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2:39:00
離第一次性侵1989幾年啦? 鍵盤正義射出沒?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4-11-18 22:40:00
警察-該死 檢察官-該死 法官-該死 犯人-我覺得不要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2:40:00
兩個都罵,結果翻推文跟文章.....嗯嗯,我相信惹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4-11-18 22:40:00
不知倒是怎樣的腦袋 有人非得要把本案外的事實混在一起談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4-11-18 22:40:00
殺...應該每天割他幾刀.然後抹鹽...到死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4-11-18 22:41:00
以前怎樣 老實說那也只是報導 很難去做深入討論跟臆測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2:41:00
以前怎樣 wwwwwwww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11-18 22:41:00
這件事情真的最大的問題是吃案
作者: angelwu (討厭下雨)   2014-11-18 22:41:00
做成人彘 每天餵他吃屎喝尿 讓他求死不能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2:41:00
你怎麼又知道現在是怎樣? 還不是看報導........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4-11-18 22:42:00
不如簡單點 本案就是檢方依殺人罪求處死刑 而法官不判死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2:42:00
看報導還把正義搞得這麼廉價,痛快啊。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4-11-18 22:42:00
檢方就已經是求處死刑 你還說這叫只看報導?請補充常識..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1-18 22:43:00
現在喔? 虔心休養吃齋念佛連蚊子都不敢打 可以放他出來了你們說好不好啊?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11-18 22:43:00
這整起事件的問題是兇手在該受制裁時就被警方吃掉案件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2:44:00
馬上示範跳針理論。 這根說要重罰頂新的勝文好像啊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11-18 22:44:00
不管是母親離奇死亡,性侵,家暴,每個時間點警方有善盡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11-18 22:45:00
職責的話都有機會避免這個女孩的死亡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2:45:00
真要死,媽媽被搞成自殺那次就該讓這隻畜生死了要喊讓"牠"死很容易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4-11-18 22:47:00
我直說就是tonyselina邏輯可能不太好 邏輯差就自己先思考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11-18 22:47:00
控告性侵時沒聲押的理由也是警方那證據不足,蠻致命的
作者: ayeae (邱三小朋友)   2014-11-18 22:53:00
tony大食品安全改革和法官判刑改革也是都可以進行的喔
作者: Leo4891 (Leo)   2014-11-18 22:54:00
性侵517次然後說視為女兒照顧 這法官的腦袋根本有問題法官不判死 宗教 廢死思維 高院自以為高人一等 等原因
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1-18 22:55:00
俗話就說"女兒是阿伯上輩子的情人"啊~~
作者: Leo4891 (Leo)   2014-11-18 22:55:00
都有 自己下不了手 搪塞個爛理由 想要服人?
作者: MilanKundera   2014-11-18 23:03:00
隨便押人 是白色恐怖 證據不足 怎麼押??殺人的沒被怪 亂判的沒被怪 結果檢方被怪 ???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3:04:00
隨便押人 是白色恐怖??? 你怎麼馬上就信檢方啦 XD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11-18 23:04:00
說真的,如果真的只就本案討論的話,那麼反過來看,法官判
作者: MilanKundera   2014-11-18 23:04:00
這讓我想到很多醫師沒把車禍病人救回來就被告結果病人家屬告醫師 撞人的反而很輕鬆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11-18 23:05:00
死的理由在哪,就院方的判斷,有視同己出照顧,性侵的部分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3:05:00
奇怪,檢方不認真辦居然怪不得? 台灣的包包真的很多
作者: MilanKundera   2014-11-18 23:05:00
醒醒吧 各位鄉民 二審法院才是最該被怪的啊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11-18 23:06:00
性去突顯非死不可,那法院判決趨於保守本來就可預期的
作者: MilanKundera   2014-11-18 23:06:00
當個法官 真的要憑良心啦 有時候報應不是在你身上報應會發生在小孩身上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3:07:00
真的,這次就報應到小孩身上了。
作者: peine (peine)   2014-11-18 23:07:00
這警察真該被判死刑
作者: MilanKundera   2014-11-18 23:08:00
我是聽說很多法官的小孩都混的很差 沒什麼前途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3:08:00
檢方表示:媽媽是他殺,性侵犯父親不須收押 GJ警方表示:為啥要通報社會局? GJ
作者: MilanKundera   2014-11-18 23:10:00
通報社會局?? 通報社會局 事情會改變嗎?? 真好笑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3:11:00
我的天啊,社會局被否定了...棒棒棒
作者: MilanKundera   2014-11-18 23:11:00
你太高估社會局了 太好笑了 居然有人相信社會局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3:12:00
對,所以台灣該廢掉社會局。 大大你真的越來越搞笑了
作者: MilanKundera   2014-11-18 23:13:00
我覺得tonyselina你才最好笑 一點都不知道實務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3:14:00
講難聽一點,不判給他,至少不會多數百次性侵怎麼有人水準可以到這種程度? 該不會是本案鴿子吧?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11-18 23:14:00
說真的,只要殺人不是唯一死刑,法官就保有量刑空間在認事用法上,你要達到最重量刑,就要有相對應的證據強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3:15:00
有私槍,警方不抓;性侵他女,可和解;殺死老婆,警方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11-18 23:15:00
度,所以你說檢方求處死刑法官不判是法官的錯很莫名其妙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3:16:00
聽信此畜生她自己上吊的理由。 性侵女兒,監護權照判
作者: MilanKundera   2014-11-18 23:17:00
希望有人可以發明一個水晶球 裡面會顯示未來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3:17:00
友人報案被此畜生打,不給三聯單,吃案,讓畜生恐嚇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3:18:00
不知道哪個是需要水晶球的實務?
作者: MilanKundera   2014-11-18 23:18:00
說真的 有這個水晶球 也就不需要恐龍法官了因為所有的犯罪都被扼止了 cool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11-18 23:21:00
檢方不收押沒錯啊,這個案子最大的問題是警方警方吃案,檢方證據不足不敢收押,起訴後性侵事實部分證據不足,然後再導致院方不敢判死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4-11-18 23:28:00
tsbb=tonyselina
作者: tonyselina (叫聲拔拔)   2014-11-18 23:38:00
包包大概不知道發完文暫時不能推文吧,有夠可憐的 XD
作者: magic543 (何布)   2014-11-18 23:41:00
高調!!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4-11-18 23:45:00
腦補哥看到腦補雜誌的腦補報導就能無限腦補司法無能腦補高潮成這樣也不簡單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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