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剛剛夢到台中市政府...

作者: ispv7   2014-11-18 23:11:11
※ 引述《linjp (JP)》之銘言:
: 剛考完期中考 睡了一個午覺
: 突然間
: 有人跟我說
: 要我利用學校外面的跑馬燈打一些字
: 幫忙宣傳台中市政府優良政績
: http://i.imgur.com/Cw8Oel6.jpg
: 結果突然天打雷劈
: 我就醒了
一堆沒當過公務員的鄉民看不懂公文,鍵盤公務員教你們怎麼看
首先,原po下標題就下錯了,行文的不是台中市政府,
而是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看不懂公文的鄉民會問,不都一樣嗎?
一樣才有鬼!!
台中市政府是行政機關,台中市政府新聞局也是行政機關,新聞局是市政府所屬機關,
所以新聞局對教育局及學校機關並無管轄權,也就是不能命令他們做任何事,
公文主旨很明白寫了:"敬請協助",而說明一又沒有列舉法令依據,
也就是說學校接到公文,承辦人大可簽辦:陳閱,文存。
校長只要蓋個章不表示意見,這個公文就可以歸檔了,不用有任何動作
這樣沒當過公務員的鄉民不知道有沒有看得比較懂了?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11-18 23:14:00
這樣的機率有多少?
作者: sma7061 (sma7061)   2014-11-18 23:14:00
'理論上'沒錯
作者: BDG (畢帝姬)   2014-11-18 23:15:00
nice
作者: g005522 (新科賭王Lolanto(羅蘭度))   2014-11-18 23:15:00
專業就是如此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4-11-18 23:15:00
虛心請教一下,公務員很秋嗎?
作者: playerkilled (揪團看電影)   2014-11-18 23:16:00
可是,長官退回重簽怎麼辦?
作者: abcd5566 (aa)   2014-11-18 23:16:00
感覺這函一定會給教育局 要求所屬學校 查照辦理
作者: anakine (安納)   2014-11-18 23:18:00
這就標準法匠馬屁文化阿
作者: TENDERpear (TENDER小梨)   2014-11-18 23:18:00
專業
作者: sjanwang (丫拍)   2014-11-18 23:19:00
專業給推
作者: anakine (安納)   2014-11-18 23:20:00
擺明就是要不違法但又要你幫宣傳 心態可議
作者: ricemizuno (FeMiport~)   2014-11-18 23:21:00
無本校應辦事項,文陳 閱後存查。
作者: hippocampus (海馬迴)   2014-11-18 23:23:00
這文幹嘛不發給教育局 轉而是新聞局自己發咧
作者: areyoupigs (小菊花)   2014-11-18 23:23:00
有甚麼好可議的?執政者連任本來就掌握國家資源的優勢不管藍的綠的都一樣,至少現在還是執政者,他還是有權
作者: abcd5566 (aa)   2014-11-18 23:25:00
可能明天就收到教育局來的函了 相同事情的函可能一直來
作者: areyoupigs (小菊花)   2014-11-18 23:25:00
決定補哪條路,加強哪裡的治安,有私心?哪個執政者
作者: t048520 (這樣真的對嗎?)   2014-11-18 23:25:00
肯定是文陳閱後存查,一堆鄉民大驚小怪
作者: kingjsss (大呆寶)   2014-11-18 23:26:00
原PO己經刪文了
作者: anakine (安納)   2014-11-18 23:27:00
沒指誰比較高尚 只是這種文化真的很馬屁公文系統也可統計到底甚麼時候這種公文比較多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11-18 23:40:00
可以不代表真的會這樣啊 正本都給教育局了承辦人以及承辦人的boss看了也心知肚明
作者: lalasnow (呆)   2014-11-19 00:00:00
凹凹凹凹凹凹凹屋
作者: rjrsaxiwao (一名)   2014-11-19 00:07:00
公務員校長敢喔~可以只存不發,幹麻發文
作者: l92Kbps (ac3filter)   2014-11-19 00:43:00
擬:本案與本校業務無涉,文陳 閱後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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