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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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法增義美條款 上市櫃公司須設實驗室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條文今天三讀,
除違反食品添加相關規定罰鍰及罰金,同時上修至2億元,公司違法最高可處20億元,
另法官得視業者不法利得加重處罰,以及新增防脫產條款等,法網可謂撲天蓋地。
面對嚴刑竣罰的新時代來臨,
各食品大廠口徑一致表示,一定會遵照法規、全力配合。
除了罰鍰、罰金加重,新法還通過「義美條款」,
要求上市、上櫃食品公司都須設有自己的實驗室。
對此義美公關經理趙季堯說,外界稱此法條為義美條款是義美的「榮幸」,
而這原本就是大企業該做的事,希望未來業界一起來做,
「因為唯有大家好,義美才會好」。
國內食品業龍頭統一企業經理涂忠正也表示,
政府加重食安法罰則並非針對單一企業,而是為了提升全產業,
「統一既然做為食品業的一份子,就一定會配合遵守法令。」
味全公共事務室經理翁肇佑則略帶苦笑地說,
味全的回應只有8個字,就是「遵照辦理、全力配合」。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118006183-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