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性侵少女517次又滅口 法官判免死:視她

作者: albert800102 (Pikachu)   2014-11-19 03:32:22
※ 引述《blue999 (FLY)》之銘言:
: 性侵少女517次又滅口 法官判免死:視她為親生女兒照顧
: 新北市一名許姓男子,3年前涉嫌性侵同居女友18歲女兒517次,直到少女母親自殺過世後
: ,她才找父親陪同報案,控告許男性侵;有過前科的許男,因害怕再次入獄,曾哭著哀求
: 少女撤告,不料得不到回應,竟惱羞成怒闖入少女香閨,以機車煞車線鋼線絞殺少女。在
: 逃亡9天後許男被捕,一審依殺人等罪合併判處死刑,但今(18)日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許
: 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還可上訴。對此,不少網友直呼「司法不公」。
: 眼淚/flickr
: (示意圖/翻攝自flickr)
: 據《蘋果日報》報導,58歲的許姓男子,自2006年開始一直性侵同居人的女兒,少女一直
: 默默忍受,直到2010年母親自殺過世後隔年,她才在生父的陪同下報案。有前科和坐牢經
: 驗的許男,因害怕再次入獄,再加上屢次要求少女撤告被拒,最後趁少女父親不在時,破
: 門闖入少女家中,以機車煞車線鋼線絞殺她。
: 雖然許男刻意營造是自殺,但檢警還是發現事有蹊蹺,連日追查9天後,終於逮捕許男歸
: 案,當時許男辯稱,是因少女盜領存款、染毒癮不聽勸,他才會一時情緒失控殺人,還不
: 斷表示自己「很後悔、很想她」。最後檢方認定,許男5年間性侵少女合計517次,並將少
: 女掐死,起訴殺人與強制性交等罪。
: 一審、二審皆判許男殺人罪死刑,但在二審時性侵罪因證據不足所以改判無罪,另判許男
: 性侵少女1次有罪,但最高法院指二審的性侵罪不在檢方起訴範圍內,屬訴外裁判,因此
: 直接撤銷,將殺人罪發回更審。今(18)日,高院更一審認為,許男在少女與母親三人同
: 居期間,對少女視同親生女兒照顧,所以改判他無期徒刑,至於二審認定性侵一次的犯行
: ,法院表示應由檢方重新偵辦起訴。
: http://www.setn.com/News.aspx?PageGroupID=1&NewsID=48835
為什麼這種泯滅人性的人能夠從死刑變成無期徒刑
殺人償命這種事彷彿在台灣並不成立
為什麼我們要納稅來養一些殺人不扎眼的人
就像是鄭捷殺人到現在都可安好
什麼叫做釐清犯案動機?
難到查不出犯案動機他就不該死嗎?
我覺得其實法官根本在監獄洽談
拖延時間,一但時間久被人所遺忘
他就讓監獄多個人賺一筆
不是法官認為這種罪大惡極的人沒有罪
即便他殺了法官的爸爸也會判他無期徒刑而已
拯救一個死刑犯,他就能撈一筆
台灣真是人情味十足,殺個人過個年就出來了
作者: chenfc (噗搭)   2014-11-19 03:33:00
你怎現在才發現? 我以為大家都知道
作者: kinomon (奇諾 Monster)   2014-11-19 03:36:00
因為殺人償命是不文明的作法壓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1-19 03:36:00
有教化空間殺人應該要永久隔離 可惜台灣做不到
作者: NAKOplau (布)   2014-11-19 03:37:00
加害者都有人權不能判死,被害者管他去死!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1-19 03:37:00
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 關個幾年就出來了廢死心中表示死掉的人是沒有人權的
作者: albert800102 (Pikachu)   2014-11-19 03:41:00
我敢打賭 殺警的那些...無期徒刑(台灣加油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4-11-19 03:44:00
我也不懂這泯滅人性的案件為何能從死刑變為無期 但是!對於此案件我所有的資料都是從媒體來的 說不定是媒體故意
作者: industrialld   2014-11-19 03:44:00
殺警那個,可能比瑞哥還輕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4-11-19 03:45:00
寫得泯滅人性 老實說對於這類事情還是需要找一手或初級資料看過後在下論斷會比較好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1-19 03:47:00
都是媒體渲染 犯人本性不壞嗎 是這樣嗎
作者: darkofpolo (路人初號機)   2014-11-19 03:48:00
念完法學院,我承認最後一段我看不懂記者在寫啥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1-19 03:48:00
我爸就承辦過一個性侵累犯姦殺未成年死刑還是被改無期
作者: albert800102 (Pikachu)   2014-11-19 03:49:00
所以人是媒體殺的,嫁禍給他嗎?怎麼可能...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11-19 03:49:00
描述現場 真的變態 犯後偵訊也沒悔意 還能叫囂台灣就是要養這種犯人 認命點吧
作者: albert800102 (Pikachu)   2014-11-19 03:50:00
媒體為了利益會加油添醋,但不帶表殺人不用償命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4-11-19 03:51:00
我可沒有說 都是媒體渲染 犯人本性不壞嗎 這樣的話好嗎?我明明是在說下論斷前 至少要有一些一手或初級資料再來不要 "只!" 靠媒體的說法就認為那是事實
作者: yourdaddy (你爸)   2014-11-19 03:52:00
檢察官沒證據,在寫小說嗎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4-11-19 03:52:00
畢竟大家都知道 記者對於故事性 戲劇性的要求永遠比事實高
作者: ababmiou (Ren)   2014-11-19 04:00:00
什麼社會 什麼法官 踏馬的真踏馬的
作者: KJK5566 (士林金鍾國)   2014-11-19 04:05:00
錢丟進水裡還有咚一聲 拿去繳稅卻要養那些該死沒死的人
作者: hayate232 (CY)   2014-11-19 04:14:00
無期徒刑 在台灣還是有機會這初來的
作者: albert800102 (Pikachu)   2014-11-19 04:16:00
是阿 所以我才打過個年就出來了- -台灣這到底算不算無期都不曉得
作者: bliece (bliece)   2014-11-19 05:48:00
判了無期,關個18年又能造就垃圾ㄧ枚遺臭社會
作者: Alouba (人生也有涯 而宅也無涯)   2014-11-19 06:33:00
三芝分駐所 新北市三芝區育英街27號 02-2636-2049
作者: nansapeace (marco.lai)   2014-11-19 08:04:00
還不簡單,因為沒黨證+非高官後裔
作者: sionxp ( )   2014-11-19 08:37:00
法官:不理解殺人償命 這事情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4-11-19 09:08:00
先把江國慶案的狗官判死刑 再來槍斃這些殺人犯吧
作者: ls4444 (哈利波蔡)   2014-11-19 09:41:00
沒死刑很好阿 就可以親手把犯人一刀一刀切了又切用最痛苦的方式讓他掛在PO到水管上 反正殺一個人沒死刑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