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黃牛案定讞 陳哲男將入監
最新更新:2014/11/20 17:51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0日電)纏訟8年,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被控司法黃牛案,
最高法院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7年,褫奪公權5年定讞,他將入監服刑。
最高法院合議庭評議完後,隨即將判決主文通知最高法院檢察署,台北地檢署也啟動防逃
機制。
陳哲男目前年逾七旬。他被控在擔任總統府副秘書長時,在民國91年間自稱願意協助擺平
司法官司,向有案在身的前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柏薰收新台幣600萬元。
但後來梁柏薰所涉偽造文書等案遭判決定讞,他才發現受騙上當,憤而在民國93年於香港
開記者會爆料揭發全案。北檢在95年間起訴陳哲男。
陳哲男後來歸還600萬元給梁柏薰。法院二審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陳哲男8年徒刑,褫奪公
權6年。高院更一審則改依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2月,減為7月。
高院更二審斥責,陳哲男恣意利用職務之便,謊稱可影響司法案件,藉此詐取鉅款,雖沒
有實質影響案件,但嚴重破壞司法信譽,損害官箴,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刑8年,褫奪
公權6年。
最高法院依刑事妥速審判法減輕其刑,因此自為判決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7年,褫奪公權5
年定讞,陳哲男將入獄服刑。至於陳哲男被控赤崁公司股票買賣涉及內線交易部分,無罪
定讞。1031120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11200288-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