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想請問睿智的鄉民 一件訟案 到最高法院被駁回 下次再到最高法院
審判的法官還會是同一人嗎?
目前 這件案子還查詢不到 理由是案件保密 所以一件案子都要到1~2個月後才會放上來
不過以前的查的到 PO出來大家看一下 很無言喔
http://ppt.cc/n0TS 【裁判字號】 103,台上,561 (最高法院駁回判決103年2月27)
判決理由大家可以把他看完
審判長法官 陳 世 雄
法官 宋 祺
法官 惠 光 霞
法官 周 盈 文
法官 張 祺 祥
1.A女之男友陳○○證述:「A女是邊哭邊跟伊講電話,A女說她覺得被告很可憐,
還說被告打電話給她時,被告也在哭,被害人很同情被告」
2.被害人之「傷勢既屬輕微不嚴重」,於此情形 是否得謂上訴人行兇之手段甚為兇殘,
應予量處死刑,亦非全無疑義。
簡單的說 就是 1.被害人同情加害者 2.勒死屬於輕手法
然後昨天手殘跑去查了一下 法官 陳 世 雄
http://blog.xuite.net/vasin.list/tsvbs/193004089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085494
https://groups.google.com/forum/#!msg/i_love_taiwan/w_TOUpOtjYo/OoioQKVJd4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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