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y2monu (努力追求!)》之銘言:
: 個人覺得,去弄國民黨黨產意義不大
: 法治社會,要這樣搞也不合法,硬搞下去,絕對會造成社會動盪
: 黨產雖然令人髮指,但也有不少人在合法的黨營事業上班過日子,深思啊!
黨營變成國營,才是合法的。而當年許多本來就取自國家,卻變成黨營的黨產,
正是台灣今天諸多問題的源頭。
特別是當我們國家的財政困難,舉債屢創新高時,
執政黨的黨營事業,卻反而年年分紅分得盆滿缽滿。
不禁讓人想問,如果連一般小小公務員,都要嚴守利益迴避原則了,
為何反而放任有組織的執政黨,一邊主導國家財政預算、各種國家基金,
一邊又從經營的黨營事業獲利?
這種結構性的弊病,不僅大開黨庫通國庫的巧門,拖累重大建設的效率與品質,
也讓國內的金融環境,永遠難以追上國際水準,導致民間企業募資的困難,
於是借錢借輸人的台灣企業,被金融改革後的韓國企業,打得落花流水。
一天車輪黨不歸還黨產,什麼亞太營運、金融中心的大餅,
就永遠只是紙上畫畫而已,
因為不會有國外的金主,會笨到把錢丟來台灣,陪你們的政客玩內線交易。
: 況且......難保其他政黨不會像國民黨一樣,只要有錢,一樣惡搞...
: 所以...制度的改革是最重要的...
: 建議推動類似歐陸國家的制度,選舉的活動、辯論、宣傳、廣告 等等
: 一律由國家公費支出
: 禁止政黨利用私有財產做任何平面媒體選舉的宣傳、或是訂定選舉經費上限
: 政治獻金上限調到最低,以維持政黨正常運作功能即可
: 甚或禁止有政治獻金
: 也不該有什麼選舉補助款,使得小黨毫無搞頭
: 杜絕一切利益交換操縱選舉的可能後,才有乾淨選舉的可能
: 老共想干預,應該也很難了